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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募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6 21:22     浏览量:1217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省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依法履行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职能。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22〕7号)精神,中心计划公开招募150名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一)四川省内普通高校2022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二)离校未就业的四川省内普通高校2021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四川省外普通高校2022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

(四)四川省内普通高校其他非医药卫生类专业、符合岗位招募条件的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募岗位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招募人数

学历

要求

专业要求

笔试

科目

1

疫情防控应急岗(A)

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等工作

30

大专

及以上

专科: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临床医学类

本科: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医学技术类、临床医学类

研究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

综合知识

2

疫情防控应急岗(B)

协助开展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等工作

20

大专

及以上

专科: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

本科: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医学生物技术专业、生物技术专业、应用化学专业、化学生物学专业

研究生: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病原生物学专业、免疫学专业

综合知识

3

医疗卫生机构岗

(A)

协助开展疾病预防与控制、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工作

40

大学

本科及以上

本科: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医学技术类、临床医学类

研究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

综合知识

4

医疗卫生机构岗

(B)

协助开展核酸采样、疫苗临床研究、药品库房管理等工作

20

大专

及以上

专科:护理专业、药学专业

本科:护理(学)专业、药学专业

研究生:护理学专业

综合知识

5

医疗卫生机构岗

(C)

协助开展信息技术服务和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

20

大专

及以上

专科:计算机类、统计类

本科:计算机类、统计学类

研究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统计学专业

综合知识

6

医疗卫生机构岗

(D)

协助开展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0

大专

及以上

专科: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类、财务会计类、安全类

本科: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类、财务会计类、安全类、法学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研究生:行政管理专业、社会保障专业、会计(学)专业、法学专业

综合知识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公共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四、工作期限

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服务时间为3年。其中应急岗服务时间为1年,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可申请延期,总服务时间不超过3年。由中心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服务期满,协议终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7月6日-7月13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不收取费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在报名前对招募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电话咨询,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携带填好的《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募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双面打印2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属于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范围的一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标准1寸白色或蓝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以及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的JPG格式电子照片,到中心行政楼4楼405室、408室报名。

2.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将填好的《报名表》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属于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范围的一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版),以及本人近期标准1寸白色或蓝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的JPG格式电子照片)打包压缩后(压缩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命名),提交至邮箱:sccdcrsc@163.com。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中心工作人员对照招募公告和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准考证发放时间与方式以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通畅,及时查看短信,因本人手机号码留错或者不查看短信未能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信息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六、考试 

采取笔试的方式择优招募,各岗位的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B铅笔、凭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报考人员笔试缺考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

七、体检

考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依据招募岗位及招募人数,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招募岗位实际考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笔试人数≦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如有与招募岗位最后一名入围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首先以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川内普通高校2022届医药卫生类专业考生优先,其次通过加试面试(电话通知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通知以短信方式发送至考生手机。请考生保持手机通畅,及时查看短信,因本人手机号码留错或者不查看短信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责任自负。

进入体检的人员需在中心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完成规定项目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中心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募岗位已参加考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八、公示

中心根据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公卫特别岗拟招募人员名单,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疾控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招募人员的资格,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培训上岗

招募人员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并于2022年9月1日前正式上岗,未经中心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纪律与监督

中心在本次公开招募中,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十一、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待遇保障。项目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参照“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水平确定。

2.工龄计算。项目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中心报到之日起算。

3.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中心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就业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中心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按本次招募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

3.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在各地统筹指导下,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4.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医药卫生类专业项目人员,报考我省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5分。

5.职称评定优先。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人员,凭考核合格证明,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6.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7.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公卫特别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8.其他。服务期限为1年的应急岗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后的支持政策,按照《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特别提示

(一)招募过程中各个环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请报考者务必按照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健康提示”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二)本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

(三)报考者在公开招募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单位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中学路6号

联系部门:中心人力资源处

联系人员:卢老师(028-85589309)、赵老师(028-87043181)

监督电话:028-855872323(中心纪检监察与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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