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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2-07-07 17:28     浏览量:1170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合肥市唯一一所市属综合性高职院校,省教育厅确立的安徽省首批16所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A档),是国家“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第三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单位,教育部首批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基地,安徽省首届文明校园。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加强学科建设,加快我校发展步伐,早日建成职教本科院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对象为优秀博士人才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及条件详见附件1《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汇总表(第一批)》。

本次引进博士人才分为四个层次,各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见附件2《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层次划分标准》。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和专业技能等条件;

4.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中“年龄条件”中“40周岁以下”为“1981年7月7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有学术不端行为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程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附件3《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如实提供提供个人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具有海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式《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或聘书和重要社会兼职等材料,及提供能代表其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具体包括: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是否通讯作者、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由专业机构出具的论文被收录和引用的的检索证明和主要代表性论著;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研究内容、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

以上材料电子版(PDF格式)请发送到校人事处电子邮箱:于2022年7月31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278610189@qq.com,邮件名称格式:“应聘高层次人才+姓名+专业+最后毕业学校”(所有电子文件压缩后应小于200MB)。

招聘岗位人数与招聘岗位报名合格人数的比例达到N:(N+1)方可进行下一个环节,未达到以上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22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汇心湖校区图书馆六楼604办公室(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大众路与关井路交口)。资格确认时必须报名者本人亲自到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确认时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教学、科研成果等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的原件。报名者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者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3.学校组织人事部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工作由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2.专业测试分为面试和业绩成果评价两部分组成。

面试主要为教学能力测试,采取教案编写、试讲及专家提问两个部分,对考生进行综合性考察。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教案编写30分、试讲及专家提问70分。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业绩成果评价。业绩成果评价根据考生提供的业绩成果情况评分,换算后满分100分。考生根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业绩评分表》要求准备并提交材料,当天需提供各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标注应聘专业领域和姓名。(评分表见附件)

3.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占比60%,业绩成果评价占比40%。上述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如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平均分。

5.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及专家提问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业绩成果评价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6.专业测试过程学校纪委、监察审计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须按要求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包括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考察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出现专业测试成绩并列的,按试讲及专家提问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业绩成果评价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应聘者的专业测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学校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报批

1.拟聘人员在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由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将有关报批材料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市人社部门对审核通过人员办理批复手续。

3.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手续

根据市人社部门的批复,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施聘用管理。

四、引进待遇

学校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才一议”“一人一策”模式,按照双方协商签订的协议对引进人才进行管理。引进的人才入合肥市事业单位编制,除了享受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学校还提供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具体见下表:

人才

类别

住房补贴(万元)

科研启动经费

年薪

(万元)

其他

自然

科学(万元)

人文

社科(万元)

优秀博士(第一层次)

100

30

15

按副高级(专业技术七级)确定薪酬

提供办公场所、必须的科研设备和办公设备;异地配偶安置;博士人才补贴12000-36000元/年(第一层次36000,第二层次28000,第三层次20000,第四层次12000)

优秀博士(第二层次)

80

20

10

优秀博士(第三层次)

60

12

6

优秀博士(第四层次)

50

8

4

企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人才

/

/

/

前3年享受副高级(专业技术七级)或正高(专业技术四级)薪酬待遇

补充说明:

1.优秀博士完成聘期(3年)考核任务,同时年度考核合格,可享受博士人才一次性补贴,聘期结束时一次性兑现;

2.引进博士如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可享受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七级)同类人员待遇3年;

3.夫妻两地分居(不含本市及市辖四县一市),若其配偶符合引进条件的按照相应类别人才引进,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学校根据其专业学历履历等情况给予安排相应工作岗位,待遇参照合肥市市场工资指导价执行;

4.其他待遇按《合肥市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打造创新之都人才工作的意见》(合发〔2017〕17号)兑现;

5.以上待遇均为税前金额。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高层次人才引入职后,服务期为8年,因个人原因提前离职的,应向校方支付违约金。

联系人:高老师、王老师

咨询电话:0551-82363029、82367072

监督电弧:0551-82320580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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