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解决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问题,参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支持部分高校试点开发公共服务管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琼人社〔2020〕1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决定开发100个公共服务管理岗位安排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开发高校毕业生公共服务管理岗位共100 个,统一设为一个岗位,即高校毕业生公共服务管理岗位。
其中,15名用于招聘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家庭高校毕业生,如未招满,则剩余的岗位转入安置普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万宁市乡村振兴局提供的2022年6月我市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数据为准)。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万宁户籍或万宁生源(在万宁市初中毕业参加中考录取在3+2大专院校就读的毕业生或在万宁市高中毕业参加高考录取在大专及以上院校就读的毕业生)的2020年至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岗位的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
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人员不再接受申请。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实行一户一岗。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万宁户籍或万宁生源(在万宁市初中毕业参加中考录取在3+2大专院校就读的毕业生或在万宁市高中毕业参加高考录取在大专及以上院校就读的毕业生)
6.2020年至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岗位的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示
由“招聘小组”办公室通过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启事。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万宁市人民政府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网址及报名时间:http://zk.zegongyi.com/index.php/exam/?EXAMID=4201。报考人员登录上述网址进行报名,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8:30-2022年7月19日17:00。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万宁市开发公共服务管理岗位安排高校毕业生就业申请表》,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上传证明材料。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填写报名表、上传:
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②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
③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校开具的证明);
④2020年至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详见附件3:2020-202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7月13日8:30-2022年7月19日17:00)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准时关闭。
3.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万宁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具体笔试时间另行安排,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
4.联系电话:0898-62231827;技术支持电话:0898-32696800。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经网上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名单。
(四)笔试
1、本次招聘设置笔试环境,笔试成绩为100分。
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省内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命题及阅卷。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培训班。
2、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本次招聘不设合格分数线。
3、资格复审。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笔试入围人员统一进行资复审。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名单。
(五)选岗
经笔试、资格复审合格的入围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
(六)上岗
选定岗位后,经领导小组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安排上岗。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造成的空缺,可从本次报考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强化岗位规范管理
公共服务管理岗位人员待遇由岗位补贴和其他补助成,共3680元/人/月(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
加强公共服务管理岗位人员履职情况监管,定期开展考核评价,重点考核工作成效,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情况。强化实名制动态管理,建立市级公共服务管理岗位数据库,做好各位公共服务管理岗位统计分析,按季度报送有关情况。
公共服务管理岗位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直接管理考核,用人单位负责与公共服务管理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合同签订期为3年(一年一签)。公共服务管理岗位须确定具体岗位职责,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及考核方案,严格落实退出机制。公共服务管理岗位从业人员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报市就业服务局停止发放各项补贴。市就业服务局对用人单位公共服务管理岗位从业人员进行定期检查,了解工作考勤制度情况,对不实行考勤制度的单位或不出勤的人员,停止发放公共服务管理岗位补贴。
五、纪律和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回避,同时严守工作纪律,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三)应聘人员在笔试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所有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