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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东辽县普通高中专项招聘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7 21:14     浏览量:1005

为适应新时代工作要求,进一步解决东辽县普通高中教师数量不足、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不合理问题,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中共东辽县委 东辽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发〔2022〕2号)要求,拟在省内5所高等师范院校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东辽县第一高级中学、东辽县第二高级中学。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大学、通化师范学院、白城师范学院5所高等师范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三、招聘名额和专业

本次共招聘财政全额事业单位编制教师1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东辽县普通高中专项招聘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4.忠于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5.具备相应专业的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6.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用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须与本科专业一致。

7.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1日至2004年7月11日期间出生)。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采取“网络报名+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考生所在学校网站和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8时30分至2022年7月15日16时30分。

3.报名要求:考生将报名材料电子图片命名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dlxjyj@vip.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例如:一高中 语文 张三 13700000000。需上传的电子材料有:

(1)考生本人填写的《2022年东辽县普通高中专项招聘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用A4纸彩色打印,本人签字。填写的专业名称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考生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3)相应专业的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需提交《2022年东辽县普通高中专项招聘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附件3),用A4纸打印,本人签字。承诺一经录用,保证自聘用之日起1年内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如未能取得,解除聘用合同。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获取)。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获取)。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出现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资料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1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后果考生自负。

(三)面试

1.面试不设开考比例,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采取现场形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微型课与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先微型课、再答辩。微型课时间为10~15分钟。微型课完成后即开始答辩,考官提出相关问题,考生现场作答,时间为5分钟。

3.面试前先按照考生报考科目进行分组,在相同组别内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准备时间为40分钟。

4.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5.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加试面试。

6.面试成绩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人选,名单在考生所在学校网站和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

(四)资格复审

通过面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复审。复审过程中,考生须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原始证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时间结合招聘进展情况确定。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进行,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确定拟聘人选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考生所在学校网站和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前产生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进入聘用阶段。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服务期限

对录用考生设定最低为5年的服务期限。服务期内,被聘用人员不得调离原招聘单位,不得报考各级各类招聘考试。

七、注意事项

1.有报名意向的考生应实时关注本校网站和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确保联系方式畅通。凡考生因手机关机、无人接听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本公告在上述5所学校网站和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如有未尽事宜,招聘领导小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请考生实时关注。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机构无关。

5.咨询电话:0437-51006550437-5108074

附件:

东辽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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