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需求
学科专业 | 岗位 | 联系方式 | |
经济与法学学院 | 法学、经济学类 | 专技主体岗 | 徐院长:0551-82362289 13505650566 邮 箱:296427846@qq.com |
体育学院 | 体育学、历史学(民族传统体育) 管理学或经济学(体育管理、体育经济、体育产业等) | 专技主体岗 | 姚院长:0551-8236142913965696266 邮 箱:52015667@qq.com |
文学传媒与教育科学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心理学 | 专技主体岗 | 彭院长:0551-82362279 13856591596 邮 箱:574127601@qq.com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 | 专技主体岗 | 柯院长:0551-82362110 13685655238 邮 箱:kyg73808@163.com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统计学 | 专技主体岗 | 谢院长:0551-82362281 18326613631 邮 箱:xierl@mail.ustc.edu.cn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材料科学与工程(光伏电池、组件智能制造技术方向优先考虑)、材料加工工程 | 专技主体岗 | 杨院长:0551-82855539 15556512769 邮 箱:2752547841@qq.com |
电子工程学院 | 物理学、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光学工程 | 专技主体岗 | 钱院长:0551-82855118 13956619180 邮 箱:qianyun@chu.edu.cn |
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数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统科学、测绘科学与技术 | 专技主体岗 | 吴院长:0551-82362285 15905657728 邮 箱:qlw@chu.edu.cn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药学(生物制药)、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 | 专技主体岗 | 王院长:0551-8236225113855131531 邮 箱:wxd551@163.com |
工商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审计学、会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产业经济学 | 专技主体岗 | 罗院长:0551-8236143013063450606 邮 箱:luofahai196402@163.com |
旅游管理学院 | 旅游管理、会展策划、地理学(人文地理学) | 专技主体岗 | 张院长:0551-82362892 15556517011 邮 箱:hch@chu.edu.cn |
艺术学院 | 艺术学(美术学、设计学、设计艺术学、音乐学) | 专技主体岗 | 杨院长:0551-8236123713395652856 邮 箱:2673236681@qq.com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社会学、中国近现代史 | 专技主体岗 | 赵院长:0551-8236266315556512611 邮 箱:zgj317@126.com |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岗位条件
1.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应聘马克思主义学院专技主体岗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人才分类及待遇
(一)人才分类
符合学校学科和专业建设需求,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一定的业绩成果,学术潜力大,创新能力强,胜任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年龄一般要求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学校急需或具有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
A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经综合评定达到相当业绩条件:
(1)有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代表作4~5篇;(2)主持二类以上科研项目;(3)获一类科研奖励,或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
B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经综合评定达到相当业绩条件:
(1)有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代表作3~4篇;(2)主持三类科研项目(主要指教育部研究项目、省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获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8名)或二等奖(前5名)或三等奖(第1名)。
C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经综合评定达到相当业绩条件:
(1)有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代表作2~3篇;(2)主持三类科研项目(不含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3)获二类科研奖励或三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4)出站博士后。
D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经综合评定达到相当业绩条件:
(1)有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代表作1~2篇;(2)主持四类以上科研项目(不含校级重点研究项目);(3)获三类科研奖励一等奖、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
特别优秀或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急需紧缺博士待遇面议。艺体类博士的高水平专业实践业绩可作为人才分类认定的代表作,结合个人科研业绩综合认定人才类别,确定引进待遇。
业绩成果要求近五年取得。有关等级、类别依照《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 号)文件执行(见附件1)。论文成果应为第一作者(一般不含会议论文),在同行专家公认的本学科权威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可适当减少论文数量要求。C、D类博士,论文成果可认本人为第二作者且博士生导师为第一作者的论文1篇。条件中涉及“以上”均包含本级。
(二)引进待遇
学校综合考量知识、能力、业绩、潜力等要素,结合学科特点和需求,参照人才分类标准,议定待遇。为高层次引进人才提供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同时提供住房、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和条件。参照标准具体如下:
人才 类别 | 科研启动费 | 安家费 (税后) | 住房 | 人才津贴 | 配偶安置 | 其他 |
A类博士 | 自然科学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15万元 | 120万元 | 提供过渡房一套或租房补贴1500元/月(三年)。 | 1.所有类别博士均可享受人才津贴; 2.不具备副教授职称的博士享受副教授奖励性绩效待遇(三年); 3.具备副教授职称的博士享受教授奖励性绩效待遇(三年)。 | 配偶视具体情况,采取人事代理、劳务派遣、劳动用工等方式安置工作。 | 学校建立人才全链条成长晋升机制,实施“汤山学者”和“汤山英才”等人才奖励。 |
B类博士 | 自然科学类15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 100万元 | ||||
C类博士 | 自然科学类10万元、人文社科类5万元 | 85万元 | ||||
D类博士 | 70万元 | |||||
备注:1.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纳入省直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各项待遇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参照类别基础上,适当调整; 3.具备教授或副教授职称的,安家费分别提高10万元、5万元; 4.出站博士后安家费相应增加5万元; 5.入职后取得的高水平成果奖励:(1)教育教学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0-200/项,国家级专业课程项目10-20/门,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10/项;(2)科研类。国家级科研奖励50-300/项,省部级科研奖励10-100/项,厅(局)级以上科研平台10-50/个,省级高峰学科20/个,国家级基金项目15/项,论文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评奖后最高奖励10/篇。 |
四、选聘流程
(一)报名
应聘者应将简历或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发送至学校人事处招聘邮箱和二级学院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毕业学校+学历学位(或职称)+应聘学院+专业方向+姓名”。
(二)资格审查
二级学院会同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通知应聘者考核的内容、方式、时间和地点等。
(三)考核
参加考核的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部分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部分复印件)。最终录用人员对所提供的证书、证件、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学校有事后审查权。
二级学院组织相关学科副高以上职称专家(不少于5人)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主要为试讲和面试,对于业绩突出的博士人才,可采用面谈方式。通过人选提交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初步确定引进意见。
(四)考察
考察由人事处和相关学院共同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选,报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学校人才招聘网公示7天。
(六)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果由学校统一领取。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和高层次人才协议书。
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未能提供所需材料的;
2.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或材料的;
3.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考察不合格的;
5.其它有不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有关规定的。
五、联系方式
各二级学院联系方式见人才需求表,人事处联系方式如下:
地 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路1号巢湖学院人事处
邮 编:238000
联系人:陶老师,电话:0551-82362063,15956558395
邮 箱:rszp@chu.edu.cn(邮件主题:毕业学校+学历学位或职称+应聘学院+专业方向+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