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区中小学校长职位空缺情况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3号)《日照市岚山区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岚政办字〔2020〕13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教体系统公开选聘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区直小学校长2名
二、选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梯队建设,突出年轻化、专业化的原则。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资格条件
1.现任初中、小学副校级满2年及以上或担任局属事业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
2.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10年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或教育管理经历。
3.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7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同等条件下,校长后备干部优先推荐。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上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
(2)纪检监察机关在调查核实期间或被立案的。
(3)伪造学历、学位、培训、奖励等证书及履历。
(4)诽谤、诬告其他聘用人选。
(5)拉拢、贿赂或威胁、恐吓教职工。
(6)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四、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9月26日上午9:00-12:00
9月26日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308室。
报名时提交如下材料:《岚山区公开选聘校长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第一学历和最后学历)、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文件、从事教育工作以来获得的最高综合荣誉称号和业务称号、近5年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文章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出具的近5年工作业绩证明(分管工作、任教学科),不少于2000字的竞聘报告。同时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sqjyjrsk@rz.shandong.cn。
(二)资格审查
个人申报结束后,选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范围、条件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三)民主推荐
根据选拔数量,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组建推荐小组,从符合条件人员中进行民主推荐。推荐小组由区教育和体育局股级及以上干部、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组成。民主推荐按50%计入总成绩(其中,局科级干部使用A票,占推荐成绩的40%;其他人员使用B票,占推荐成绩的60%),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四)专家评审
成立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同志、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及教育专家、知名校长等组成的选聘委员会。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答辩主要结合申报职位实际情况进行演讲和答辩,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考察对象
选聘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同一职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六)组织考察
按照校长选聘任用条件和职位职责要求,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其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专业水平等,并进行资格复核。
(七)研究聘任
考察结束后,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根据区直学校班子队伍建设及人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任岗位。
(八)任前公示
拟聘人选确定后,在申报人所在学校、选聘学校和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办理聘任
经公示无异议,区教育和体育局颁发聘书,办理聘任手续。
联系电话: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0633-2611227。
岚山区公开选聘校长领导小组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