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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沧州高新区公开招聘聘用制小学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2 4:22     浏览量:1560

为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引进高素质教师人才,结合我区教师现状,经沧州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小学教师2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小学教师,通过考试、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招聘小学教师22名,其中小学语文教师10名、小学数学教师8名、小学英语教师2名、小学体育教师2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扎实,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单位管理;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够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3、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沧州高新区招聘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4、受疫情影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要求,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除此之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考时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并按照岗位要求进行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5、凡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7月18日。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执行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9:00至7月18日17:00

审核时间:2022年7月13日9:00至7月19日17:00

缴费截止时间:2022年7月19日17:00

报名人员登录

http://47.93.208.246:8888/login/2dceed5ffe64bf1f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备注:请登录电脑端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360浏览器(非兼容模式)、QQ浏览器(非兼容模式)。

2、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报考条件,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注册。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3)报名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陆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账号和密码是登陆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及报考职位不能再修改,直接进入缴费程序。审核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6)请考生牢记报名截止时间、缴费截止时间和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317-8697631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0311-86661809

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或《面试通知单》。

3、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时,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并电话通知考生。

(二)笔试

笔试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7月20日9:00。

笔试由沧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长为120分钟,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标及所报学科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按岗位分别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2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三)证件审核及面试人员的确定

由沧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生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户口本、笔试准考证、2022年沧州高新区公开招聘聘用制小学教师证件审核表(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单、就业报到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需教育部认证材料,进行复审和信息确认。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在同岗位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由沧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进入面试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考生根据《面试通知单》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按抽签顺序号确定面试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场地进行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满分100分。按岗位选取教材,按现场抽签决定试讲顺序。每名考生备课时间15分钟,试讲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达不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低为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考生另行加试面试一场,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依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有关要求,对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七)资格复审、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政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及相关资格证件进行收集复审,凡出现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资格复审、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沧州高新区网站(http://www.czgxq.gov.cn/ )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有关待遇

1、公示期满后由区文教局组织签订合同落实相关待遇,本次招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不合格,或者试用期间违法违纪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要服从分配,入职后3年内不得无故解除合同。

2、参照同等在岗教师标准落实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录用当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和评先评优。

3、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及研究生学历者可每月享受教育人才专项补贴。

五、防疫要求

按照人事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及现场审核期间,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且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均可,时间计算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笔试。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附件3),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招聘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疫情防控态势发生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公开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指定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有关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沧州高新区官方网站和报名系统网站,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资格复审、政审、报到等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均可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2022年应届毕业生因考生个人原因在7月底前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次公开招聘由沧州高新区人社局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组织实施。区防控办负责考点及所有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确保不出现疫情风险。沧州高新区纪工委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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