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堰口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我镇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振兴专干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
全镇共计划招聘4人(魏岗村、青莲村、寿丰村、十字路街道各1名,本村居民应聘本村乡村振兴专干优先考虑)。
三、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堰口镇及周边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乡村振兴工作,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工作细心,有吃苦耐劳精神和团队精神。具有较强的口头及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
5.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和有乡村工作经历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开除党籍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正在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或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
3.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4.不符合其他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规定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2022年7月15日至7月22日18:00,报名地点在堰口镇乡村振兴工作站。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应聘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机试和面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7月27日,其中笔试成绩占40%、机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20%。面试由镇党建办、乡村振兴工作站对参加报名的人员进行综合面试考察。重点考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解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基层党建、乡村振兴方面的认识,基层治理工作能力等方面。
(三)资格审查
由镇组织部门牵头,对参与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征求公安、综治、纪检、信访等部门意见。
(四)研究确定
镇党政联席会议综合笔试、机试、面试成绩和资格审查情况,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讨论研究,确定最终人选。
(五)公示公告
拟录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逾期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五、管理和待遇
本次招聘的村级乡村振兴专干与所在镇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内表现优秀者,优先按程序推荐发展为党员、选拔进入村“两委”班子。日常表现不尽职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村级乡村专干基本工资1600元(全日制大专高校毕业生基本工资上浮5%,全日制本科高校毕业生基本工资上浮10%,,年绩效奖金14000元左右,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依法依规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社会保险,专干基本工资和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绩效奖金由镇财政承担。
六、有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乡村振兴专干工作实行全程纪律追究,如存在弄虚作假、欺骗组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记录在案。本次公开招聘乡村振兴专干工作在镇党委领导下,由镇纪委全程负责监督。
咨询电话:0554-4316865(镇乡村振兴工作站)
中共寿县堰口镇委员会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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