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
一、招聘计划
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20名。
二、资格条件
(一)聘用制法官助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以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2)全日制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以上两类情况满足其一即可)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反应机敏,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本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从事律师工作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法官助理情形的。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
2.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18日-7月24日(工作时间)。
3.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北楼401办公室)。
4.报名与资格审查资料:
①个人报名表。自行下载并填写《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打印出来后手写签名并粘贴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同时电子档(不得更改报名表格式,电子照片与粘贴照片一致)发送至邮箱hnyzfyzzb@163.com。
②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实);
③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实);
④自行在学信网上查询和打印毕业证、学位证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非全日制法学类本科生需提供司法考试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笔试
笔试以法律实务为主,根据书面提供的案例或者参加庭审旁听完成裁判文书制作,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与面试对象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未达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笔试、面试各占50%),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合格人员才能作为聘任对象。体检不合格可申请复检一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五)政治审查
审查体检合格人员违法犯罪情况,核查是否列为失信名单等。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的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录用后1个月内完成劳务合同签订,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用工单位通知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合同,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续聘。
(八)候补
进入面试未被录用人员建立备用人员库,当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候补对象,完成相应录用程序后录用。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和其他补贴组成,全日制本科学历为4000元/月,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为4200元/月,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社保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单位部分由单位保障;享受食堂就餐补贴;参加年度考核,并根据评定等次享受年终奖。
五、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3.报考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0746-6667501、13467962506(吴)、18074696710(王)。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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