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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3 11:26     浏览量:1249

因工作需要,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及工作说明

岗位专业要求:心理学院MAP(应用心理专业硕士)中心行政工作人员,心理学专业者优先。

工作内容:负责MAP中心的日常学生管理、教务协调、网站/微信公号运营等宣传工作,完成学院主管领导和MAP中心主任指派的相关工作。

二、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2.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务意识和协调沟通能力。

3.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 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工作地点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

四、待遇和管理

1. 薪酬待遇按《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 日常管理按《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报名事项

1. 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3日—2021年10月15日

2. 应聘材料

①填报《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②个人简历;

③所有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④身份证扫描件;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⑥报名表或简历提及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从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⑦填报应聘者信息表。

3.报名方式

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制作成电子压缩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872149023@qq.com,邮件标题为“心理学院+姓名”。

六、招聘流程

1. 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用人单位对应聘者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通过评选人员即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及相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者。

2. 面试。

面试采用现场打分的方式,按满分100分计算,80分为良好,成绩不达良好不予聘用。

在面试成绩良好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选录拟聘人员,本次选录1人,额满即止。若选录后,出现拟聘人员放弃,可在成绩良好的人员中递补。

3. 体检。

确定聘用名单后,在华师校医院进行体检。

4. 入职。

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6771

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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