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所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管理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名称和职责
岗位名称:聘用与调配管理。
岗位职责:
1. 公开招聘宣传与组织;
2. 人员聘用与调配管理;返聘、实习学生等人员管理;
3. ARP人力资源数据库维护及各口径人事报表统计等;
4. 人事印章管理、人事证明、员工集体户口管理等。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遵守学术道德规范,遵守科研诚信要求。
(二)身体健康。
(三)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水平(学历、学位)、专业技术知识、能力、技能和经验,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四)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任职条件
1. 管理类或材料类相关专业;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2. 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中共党员;
4. 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在所网(www.imr.cas.cn)统一发布。
(二)报名
1.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及任职条件的应聘者点击链接进行投递:https://campus1.zhaopin.com/Resume/CheckIntoApp?pid=CC000958399J00101184010
2.应聘人员不能在同批次应聘所内其他招聘岗位。
3.注意:报名应聘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在后续审核、面试等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统一审查。
(四)考试、考察
考试、考察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分初评和终评两个环节。
(五)公示与聘用
通过终评的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我所官方网站(www.imr.cas.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将通知其办理相关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其它未尽事宜按我所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24-23975132 董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