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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榆阳区公开招聘学科教师和教辅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4 2:05     浏览量:534

根据工作需要,榆阳区公开招聘378名编外学科教师和教辅人员,现就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数量

(一)城区小学语文学科教师120名;

(二)城区小学数学学科教师90名;

(三)城区小学英语学科教师20名;

(四)城区小学体育学科教师6名;

(五)榆林市第二中学播音与主持学科教师3名;

(六)城区幼儿园学科教师50名;

(七)农村幼儿园学科教师20名;

(八)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直单位专职财会人员20名;

(九)城区中小学心理学学科教师10名;

(十)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专职卫生保健员20名;

(十一)榆林市职教中心语文学科教师5名;

(十二)榆林市职教中心数学学科教师5名;

(十三)榆林市职教中心英语学科教师5名;

(十四)榆林市职教中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教师2名;

(十五)榆林市职教中心汽车运用工程学科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报考学科教师岗位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单(备注“受疫情影响”为“是”)报考,此类人员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获取的依规予以解聘。其中报考播音与主持、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汽车运用工程学科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但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获取的依规予以解聘;

4.报考城乡幼儿园教师、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直单位专职财会员岗位应聘人员须为榆阳区户籍,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为榆林市户籍。户籍迁入榆林市或榆阳区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榆林市或榆阳区户籍不包含榆林市各院校、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等集体户口;

5.年龄不超30周岁(1992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二)院校及专业条件

报考城区小学语文、城区小学数学、城区小学英语、城区小学体育、市二中播音与主持、城区幼儿园、城区中小学心理学、市职教中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汽车运用工程学科教师岗位和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专职卫生保健员、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直单位专职财会人员岗位应聘人员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相应专业的普通全日制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报考农村幼儿园学科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及音乐类、美术类普通全日制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榆林市职教中心语文学科教师、数学学科教师、英语学科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为第一批次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可根据本人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岗位。

(三)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特岗全科医生、振兴计划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5.榆阳区学科教师;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网(www.yuyang.gov.cn)上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应详实填写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填写失误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信息。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7日8:00至7月20日18:00。

2.报名网址:wsbm.yuyang.gov.cn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7月22日18:00至7月24日8:00。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城乡幼儿园学科教师和心理学学科教师岗位开考比例未达到1:3,可降低为1: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或核减该招聘计划数量。

(四)笔试

专职卫生保健员、专职财会人员、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汽车运用工程学科教师考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其他学科教师笔试科目分为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满分200分,其中教育理论知识100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笔试具体地址、时间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城乡幼儿园学科教师和心理学学科教师岗位为1:2),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末尾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单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列为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已满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专职卫生保健员、专职财会人员、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汽车运用工程学科教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他学科教师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由电脑软件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如同一岗位分组进行面试的,采取加权平均数的办法计算加权成绩。加权成绩计算办法为:用本岗位所有考生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岗位各面试组考生原始面试成绩平均分,求得各面试组的加权系数。用各面试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组考生的面试原始成绩,所得结果为加权后该考生的面试成绩(注:原始面试成绩、总平均分、分组平均分、加权系数、加权后考生的面试成绩均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不进行四舍五入)。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各招聘岗位计划数额内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学科教师岗位体检按照《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额,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同时递补。

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九)公示

拟聘人员在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所聘人员属榆林市榆阳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学科教师和教辅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根据各学校岗位需求,除定向招聘岗位外,其他聘用人员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任职学校。

(二)聘用人员与榆林市榆阳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五年(试用期一年),实行一年一聘,聘期内年度考核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续签聘用合同,年度不合格的不予续聘。聘用人员若考取其他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办理解聘手续。

(三)聘用人员与在编在岗教师同考核同奖惩,实行学期考评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由学校负责考核管理。

(四)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评优树模等与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对待,三年后参照在编在岗教师享受我区年度工作考核奖金和基础绩效奖。相关待遇由榆林市榆阳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依据学校考核情况,参照在编在岗教师发放方式和时间统一发放。

(五)聘用人员符合职称评聘条件的,在任职学校岗位设置有空岗的情况下,与任职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同考核同排名,按社会人才参加职称评聘,根据相关规定晋级晋档。

(六)聘用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榆林市榆阳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疫情防控

(一)应聘人员须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居住地和陕西省、榆林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交通出行规定,考前非必要不扎堆、少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应聘人员须提前申领“陕西一码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三)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感染者或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须严格执行居住地、榆林市疫情防控要求和隔离、健康监测政策。为了使广大应聘人员顺利参加面试,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建议当前榆林市范围内居住的应聘人员,非必要不离榆。

(四)考前7日内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需主动向考试组织机构报告,还需要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经健康评估后方可进入考点,在指定备用考场进行考试,考试结束后须接受进一步检查。因个人原因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五)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并进行扫码测温,“健康码”、“行程码”正常且现场测温低于37.3℃的方可进入考点。

(六)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触者、已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但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考前未按相关政策完成隔离管控措施的、近14日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旅居史的、“健康码”为非绿码的、现场体温检测异常(≥37.3℃)的、出现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可能的、医疗健康部门认定不能参加考试的其他情形,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全程佩戴口罩,依次、有序进出考点、考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聚集,送考、陪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八)所有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对存在虚假承诺,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如遇有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或疫情防控部门在考前另有要求不能进行考试,将及时在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网公告,请广大应聘人员持续关注。

六、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提供资料和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应持续关注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网上有关通知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0912-3545241(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咨询电子邮箱:ylyyrs@163.com。

附件:

榆林市榆阳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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