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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5 23:30     浏览量:3394

为加强长春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新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本次共计招聘106人,其中:奋进乡卫生院25人,西营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1人,高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人,高新区预防保健中心20人,高新区卫生监督所10人。招聘范围为国内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卫生服务事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2022年7月15日为准,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7月15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7月1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任职及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本人或家庭成员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情况;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考生登录报名网址http://ccxqgb.hersingdat.com/,注册登录后,按要求在线填写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并上传报名所需的电子照片,包括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及报考岗位所需执业医师证、护士证、劳动合同、社保参保证明及缴费明细、工作经历证明(模版见附件2)等材料。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5日8:30—7月18日16:00截止报名。

(三)报名审核

参加招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工作人员将进行在线资格审核,考生可登录报名网址点击“查询报名状态”即可查看报名审核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7月22日8:30—7月23日24:00,请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产生后果自负),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在准考证上明确。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要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6.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四、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一)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不得作为拟招聘人选。面试成绩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上公布。

(二)确定拟聘人选

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有优先条件要求的优先确定为拟聘人选)。经原件审核、复核考察、政审、体检等环节不合格或聘用前自行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方式及福利待遇

参照卫生系统二级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管理,与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参照卫生系统二级事业单位人员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福利待遇等,按企业和新区有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六、信息发布及电话咨询

(一)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报刊为:《长春晚报》。

(二)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为: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rcjy.ccxq.gov.cn),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

新区卫生健康局:0431-80765325、81335620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431-82533444

监督举报电话:0431-80793717、80792886

   


   

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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