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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医院招聘见习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6 12:48     浏览量:1126

根据《湘西自治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制度》(州人社发〔2018〕26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45名见习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招聘对象为2021年、2022年毕业且尚未就业的医疗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26日。

(三)报名地点:州民族中医院人事科(门诊大楼7楼)。

(四)报名需提交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二寸彩照2张,报名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用人单位核实后可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五)鉴于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参考。

1、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

2、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以及行程卡显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3、报名前三天体温≧37.3℃或有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者。

三、招聘方式

(一)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二)院监督执纪室全程参与监督。

四、相关说明

(一)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同意后降低比例或核减职数。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二)经考试合格,见习人员与医院签订见习培训协议书,以培训学员身份参加培训,学生档案交州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三)培训期一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期间按规定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培训见习补贴(1550元/月),试用期考核合格(护理岗位须具有护士执业考核合格证或护士执业证)按相关政策规定可享受医院发放的高校培训见习补贴(1200元/月)。

(四)培训期间服从医院管理,相关职能科室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并将培训考试、考核进行统计,累计两次不合格者,解除培训资格。

(五)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颁发《湘西州民族中医院见习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期满双方解除见习培训协议,如培训期满护士执业考试不合格者,视为见习不合格,不合格者可延长见习期至培训合格,延长期不享受见习补贴。

五、未尽事宜由州民族中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3—8239108

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医院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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