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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公安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7 9:47     浏览量:2879

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市区公安机关辅警管理相关工作的意见》等辅警管理规定,襄阳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1、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看护辅警80名,男性60名、女性20名。具体如下:

2、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一般在22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放宽到高中及以上)及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国家、省、市以及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被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以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3、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于2022年7月12日启动,工作时间接受报名及相关咨询;

2.报名地点:襄城区檀溪芙蓉园写字楼襄城人才超市(可导航襄城人才超市);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1),填写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同时,还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人员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件及复印件;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3张;

④个人信用证明(可凭身份证至征信中心自助办理);

⑤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驾驶证、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4.资格初审。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人员予以登记,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时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岗位信息

1.上班地点: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乡姚庵村附近;

2.上班时间:轮班制,每班3-4小时,每天6-8个小时,有夜班;需接受半封闭式管理。上班期间提供三餐及住宿,住宿环境佳、家电设备齐全;

3.薪资待遇:底薪+补贴方式,实发工资4500元/月左右(扣完五险一金实际拿到手),缴纳五险一金; 注:补贴按季度发放;

4.网络投递:请将报名资料投递至邮箱1649994939@qq.com;

5.联系方式:0710-3602679 招聘部(8:30-12:00/14:30-18:00)。

(三)面试

根据看护辅警岗位实需开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并设及格线。面试合格者,方可列为体检和政审考察对象。因疫情防控及监委看护工作需要,面试于资格初审合格后当即进行。

(四)体检及政审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在具有招录体检资质的机构进行,由体检机构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其中,《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政审考察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重点审查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聘用情形,并核实政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弃权)出现缺额,由招聘单位根据用工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招聘单位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五)公示和审批

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面向社会公示5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确认备案,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劳动人事关系,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公示后,因拟招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组织递补。看护辅警出现缺额,经本批次统一组织启动后,将常态化开展招聘。

樊城区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以及湖北省委、湖北省政府、湖北省军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发〔2020〕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樊城区2022年度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经区政府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樊城区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1、招聘对象、岗位及计划

(一)招聘对象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计划

樊城区国防动员保障中心为樊城区民政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1个。相关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樊城区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体招聘条件见《岗位表》(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年龄条件

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为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条件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3日至7月15日,8:30-12:00,14:30-18:00。

(三)报名地点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樊城区国防动员保障中心负责,符合报考条件且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方可参加笔试。报名人员需持报名表(附件2)、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服役及退役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需持报名表到入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审核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情况并加盖公章,审核通过后到樊城区国防动员保障中心(樊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汉江路36号,38路公交车汉江北路七里河路口站)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710-3255550。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樊城区国防动员保障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并经区民政局审核后,报区人社局备案的人员列为考试对象,统一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领取。

4、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须达到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军事学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开始前,由樊城区人社局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发布《面试公告》。

(1)面试考生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

(2)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和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聘用。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由区国防动员保障中心提前3天通知考生。具体见《面试公告》。

(三)成绩计算及公示

为了保证招考人员质量,根据考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进行计算。如出现特殊情况,面试只有1人参加的,其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否则不得聘用。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示由区人社局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5、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及考察人员,出现末位相同分数者进行加试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在市、区卫健系统所属的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和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一般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备所报考岗位的实际专业能力和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材料进行复审。考察中,对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引进条件或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考察人选缺额,该岗位可按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对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6、拟聘用人员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樊城区国防动员保障中心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拟聘用人员档案、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报樊城区民政局审核后,报樊城区人社局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办理公示、聘用手续;复查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公示、聘用手续。樊城区人社局复查合格后,在樊城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本次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樊城区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情况报樊城区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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