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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省肇庆高新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4 10:55     浏览量:1044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肇人社规〔2019〕3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共计35人,其中,中学数学教师1人、中学生物教师1人、中学物理教师1人、小学语文教师8人、小学数学教师8人、小学英语教师4人、小学体育教师4人、小学音乐教师1人、小学美术教师1人、小学信息技术教师3人、小学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3人(详见附件1《2021年广东省肇庆高新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符合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报考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

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须有经办人签名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方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职业)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4.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具有中小学高级以上职称或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和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开始报名前一天(即2021年10月1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或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时间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开始报名前一天。

五、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2日—10月14日(共3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并现场告知资格审核结果。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备案表的在线验证码有效期须达到2021年 10月 12日),以及本人近期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到肇庆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肇庆高新区政德大街91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1楼东侧)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报考者同时须在《2021年广东省肇庆高新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上签名后交招录单位。本次考试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员工的考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相关学习证明材料,报名首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报考。相关材料请随附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前由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职位条件等。报考人员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考单位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有疑问或收到投诉举报的,可在招聘工作全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即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准考证编号、考试地点和试室安排情况请报考者于2021年10月25日后登录肇庆高新网(http://www.zqgx.gov.cn/)自行查阅填写。如有疑问,可咨询肇庆高新区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58—3103815。

(三)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

笔试时间:初定2021年11月14日(星期日)上午9:30—11:0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在肇庆高新网(http://www.zqgx.gov.cn/)予以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2021年广东省肇庆高新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划定。

2.面试

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在面试前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凡有关资料主要信息不实(含未按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的)影响资格复查结果的,2021年广东省肇庆高新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按不同的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试教、教育教学水平 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考试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的,按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招聘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聘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七、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肇庆高新网(http://www.zqgx.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聘用后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在区内公办学校工作。

在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招聘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能招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招聘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意见,报区党群工作部审批。

本次招聘正式聘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八、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考生考前请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九、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者应当按照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进入报名点时,须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身份证件、“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须如实提供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乘坐交通工具等情况,进入报名点后须全程佩戴口罩。参加报名时,报考人员健康码(本省为粤康码)为绿码并经现场体温检测正常方可参加报名;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者,不得进入报名现场。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报名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名者需提前14天报备并到我区集中隔离(相关费用报考者自理),隔离解除后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现场报名;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报名。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会及时在肇庆高新网(http://www.zqgx.gov.cn/)予以公告。

本公告由肇庆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详细情况及考试成绩可查阅肇庆高新网(http://www.zqg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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