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职科研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合同制)科研助理岗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中医药事业,热爱科研工作,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2. 2022年应届毕业生。
二、岗位及要求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岗位职责 |
1 | 药学学科科研助理 | 2 | 本科及以上 | 医药相关专业 | 科研辅助岗位:主要负责完成学科日程工作,包括项目及资料整理申报,学术交流安排等工作。 |
2 | 中药学学科科研助理 | 1 | 硕士研究生 | 医药相关专业 | 项目科研行政类;主要负责完成学科管理、科研项目相关的实验和数据的分析处理 |
3 | 湖南省中药活性物质筛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1 | 硕士研究生 | 中药学、药学类 | 实验技术岗位类;主要负责完成项目相关的实验和数据的分析处理 |
4 | 湘产大宗药材品质评价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 3 | 硕士研究生 | 中药学、药学、基础医学或生物学 | 项目辅助研究岗位类;主要负责完成项目相关的实验和数据的分析处理 |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
7月24日之前,有意向的毕业生请联系肖老师进行线上报名,联系电话:15974136045,填写《附件一:湖南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科研助理报名表》,并将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以及其他与招聘相关的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扫描件按“职位编号+应聘者姓名+毕业学校”的格式命名邮件标题。发送至邮箱:420448867@qq.com。
2. 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由科研团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考核。
3. 考核
考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按100分制计算,考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低于8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5.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非事业编制(合同制)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及工资待遇按照《湖南中医药大学科研助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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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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