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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北新区招聘政府雇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8 22:26     浏览量:1275

根据工作需要,为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经研究决定,招聘政府雇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1.目前在沈北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的大学生基层岗位人员和临时工(包括劳务派遣制人员)。

2.户籍所在地为沈北新区的2022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政府雇员14名,其中:区应急管理局2名、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5名、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1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4名、区发展和改革局2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岗位代码003、005、006的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18日(含)以后出生);岗位代码003、005的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3.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签订劳动合同并以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确定)。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7月18日;

4.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为人正派、作风扎实、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无吸毒史;

6.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7.自愿从事辅助性质相关工作,具备岗位要求的技能、资格或职称证书(在相关网站可查)、工作能力和经验以及具体报考岗位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被公安机关调查的、被判处刑罚的人员;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9.已取得沈北新区政府雇员身份的人员;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按照现行沈北新区政府雇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PDF件(详见附件2-1和2-2)、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PDF件、学信网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PDF件(仅限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相关资格证书PDF件。

2.已在沈北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填写附件2-1,报名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2022年应届毕业生填写附件2-2。

3.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下午15时至7月22日下午16时,逾期不受理。

4.报名邮箱地址:shanikal@163.com。

(二)资格审核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将对考生信息进行资格复审,一经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

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由于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照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由于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分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安排上岗。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时间和程序,过期不予补报,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视报名人数及疫情防控要求,后续考试事宜在沈北新

区政府网站发布,请报名考生随时关注,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后续考试或其他招聘环节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设立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名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次考试全程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5.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期间工作咨询电话:024-88043587。

电话接听时段:9:30-11:30,13:30-16:30。


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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