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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4 11:05     浏览量:978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和服务保障,承担机关委托的部分行政事务性工作和科学基金辅助性服务等任务。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应聘岗位;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职业素养高,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创新意识和坚定的执行力;

4.凡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共8个,具体岗位需求信息及任职条件见下表。

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及任职条件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岗位要求

招聘人数

学历

年龄

办公室(人事部)

一般工作人员

协助完成机关职工医疗卫生、预防保健管理与服务工作

临床医学(内科)专业,须持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且能在本单位注册

1

本科

以上

55岁以下

财务室

一般工作人员

协助完成日常财务管理、账务处理、税务管理等工作

财务、会计、经济管理相关专业,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2

35岁以下

机关服务一部

一般工作人员

协助完成基金服务、组织对外宣传品的翻译和项目指南的出版销售等工作

具备较强的学习与适应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1

机关服务二部

一般工作人员

协助做好会议服务、外事服务等工作

具备较强的学习与沟通能力,善于搜集整理信息资料,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1

物业管理部

一般工作人员

协助做好工程施工的现场管理以及物业服务保障等综合管理工作

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建筑、信息类专业,有建筑工程相关职业证书者优先

1

资产与经营部

一般工作人员

协助完成中心采购事务,审核经济合同、协议文本等工作

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优先

1

交通服务部

一般工作人员

协助完成机关机要交换工作

中共党员,持有效驾驶证,三年及以上驾龄,无不良行为及犯罪记录

1

专科

以上

40岁以下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将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集体户口需提供户口卡的首页),应聘办公室(人事部)岗位的还包括医师执业资格证,应聘交通服务部岗位的还包括驾驶证,以及本人撰写的能代表个人能力、水平、业绩的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2.下载并完整填写《机关服务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3.在2021年10月22日16:00前,将基本信息表、PDF文件通过邮件发至zhangyd@nsfc.gov.cn。

(二)资格审查

根据公布的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视应聘人员情况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少于2人时采用面试的方式;大于2人时,通过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择优录取。

2021年11月上旬组织笔试面试。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并接到电话和短信通知后,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应聘办公室(人事部)岗位的还须携带医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应聘交通服务部岗位的还须携带驾驶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于同日参加笔试。

通过笔试并接到通知后,须按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应聘交通服务部岗位的还须参加技能考试。

(四)体检及考察

通过前述环节的应聘人员接到通知后,须按通知接受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即终止该人选招聘程序;体检结果合格的,即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到拟聘人选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地进行考察、查核。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岗位待遇

1.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心规定核定工资。

2.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医疗和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按规定享受休假政策和年度体检、工会福利等待遇,享受业务培训等机会。

五、注意事项及联系方式

(一)注意事项

⒈对未通过资格审查、考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⒉应聘人员对应聘过程所有环节提供材料、口述情况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人员经查实存在上述不端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

⒊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正常,以便及时接收电话和短信通知。因联系方式有误等原因造成应聘人员错过相关流程的,取消其相应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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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zhangyd@nsfc.gov.cn

联系电话:010-62327221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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