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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2年惠东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0 9:58     浏览量:1111

根据工作需要,惠东法院现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法官助理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详见附表。

二、招聘人员职位、名额

详见附表。

三、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公平竞争原则;

(四)择优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自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且获法学学士学位以上文化程度,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者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案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罚、治安处罚或被开除公职记录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该院法官助理工作的情形(包括配偶、父母等直系亲属在该院辖区内担任律师等任职回避情形)。

五、报名方式

因受疫情影响,本次招聘活动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向我院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

2.网上报名方式:完整填写《惠东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并将《报名表》word版及扫描版、身份证扫描件、学位学历证书扫描件、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正副本、无犯罪记录扫描件等材料建立文件夹,注明“惠东法院法官助理招聘+姓名”压缩后在线发送至该院报名邮箱。

3.其他事项:

①获“双学位”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的,可以以第二专业报考。

②现有工作单位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报名时一并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扫描件。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并发入准考证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惠东法院网站公布,并向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考证(电子版),由考生自行打印。

(二)考试

1.成绩合成规则

法官助理考试包括笔试(含心理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试题将委托具有人事考试资质的机构或专家统一命制和阅卷。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心理测试不符合岗位要求者,不列为面试对象。

笔试时间:待定;

笔试地点:待定。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此比例的,不影响招聘。考试结果在笔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惠东法院网站(网址:http://www.gdhdcourt.cn/)上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2、资格复核和面试

列为面试对象者,需提供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的原件以备审核,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具体方式另行安排。

通过资格审核的,发给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待定。

考试结果在面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惠东法院网站(网址:http://www.gdhdcourt.cn/)上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七、体检和政治审查

根据招聘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惠东法院组织政审考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惠东法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

取消聘用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九、有关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或在应聘过程和应聘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惠东县派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拟录用对象的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责。

(六)本次招聘成绩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间招聘单位如遇人员出缺,报市中院备案后,可按成绩高低递补录用。

咨询电话:0752-8831190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监督和举报电话:0752-8813626

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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