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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垫江县人民医院2021年下半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购买服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1-09-24 11:06     浏览量:1931

为补充我院人力资源,加强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经报县卫健委审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购买服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购买服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垫江县人民医院2021年下半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购买服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我院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购买服务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90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报考。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地点:垫江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7日-2021年10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资料详见《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2),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其中属于医院紧缺人才的,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一)笔试

分值100分,时间90分钟,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垫江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cqdjxyy.com/)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比例及面试人员确定

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达不到8:1比例,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其中,应聘人员属医院急需紧缺人才的,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2.面试方式

采取专业答辩加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5分钟。

进入笔试人员、笔试时间、笔试成绩、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将通过垫江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cqdjxyy.com/)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或未形成有效竞争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核总成绩

1. 未组织笔试的: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2. 组织笔试的: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加分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3.取得规培证的考生在最后的总分值中加2分。在我院参加规培(未结业)的考生在最后的总分值中加1分。

六、体检

(一)体检由垫江县人民医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医院同意后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笔试、面试、体检各环节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或者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后续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垫江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cqdjxyy.com/)“医院公告”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垫江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cqdjxyy.com/)“医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录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聘用人员,医院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相关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九、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执业资格、《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医院不予录用。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一)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参加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考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均需佩戴口罩。

(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下列联系电话咨询。

报考资格条件和考试考务可咨询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023-85653029。

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可投诉至医院纪检监察室023-85653335。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医院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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