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是生态环境部直属的国家级业务中心,主要职能是开展海洋环境监测评价、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海洋生态环境灾害应急响应与损害评估技术支持等。
生态监管室主要承担海洋自然保护地、滨海湿地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支撑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应为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包括社会人才和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1名劳务派遣人员,具体岗位和要求如下:
(一)岗位名称:海洋生态风险评估技术研究助理
(二)岗位职责:协助研发海洋生态风险评估技术方法,以及协助开展海洋污染和气候变化对海洋生物的风险评估研究工作。
(三)专业要求:生物生态学、海洋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水产学等相关专业。
(四)岗位条件:具有生态毒理学实验、环境风险评价研究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8月2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邮件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职称(技能)证书、业绩成果证明等材料(pdf版),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liaogx2008@126.com。报名邮件的主题和提交材料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收到报名邮件回复,视为报名成功。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请更换发件邮箱重新发送应聘材料。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简历等材料进行筛选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面试。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即为面试人选。
面试安排、合格线等,将在海洋中心官网(www.nmemc.org.cn)公布。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于由此产生或因招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从达到面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将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基本情况、拟聘岗位等信息在我中心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录用
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派遣制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开招聘人员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岗位。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入职后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评定职称。
(三)招聘工作安排将根据新冠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适时调整,应聘人员应保持预留电话畅通,密切关注招聘动态。由于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四)未尽事宜或招聘工作安排变动,将在海洋中心官网另行发布。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18698679092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生态监管室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