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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青年就业见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1 15:14     浏览量:1262

为贯彻落实好《关于做好就业见习扩规模提质量相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2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见习对象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或就业转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城乡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在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以及省外山西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组织方式

根据要求,就业见习人员对接一批、上岗一批,就业见习单位须按照岗位专业、数量要求进行双向对接。

1. 对接方式:就业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通过双方线上对接、自主洽谈等形式进行双向选择对接。现将首批对接单位和岗位进行公示,以《高平市2022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汇总表(一)》(附件1)公布单位和岗位为准。

2. 确定见习人员:对接成功人员登记备案,确定为就业见习人员。

三、对接流程

1. 线上对接

有参加就业见习意愿的青年请登录“山西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s://218.26.228.119:27004),或者登录山西省人社厅官网,点击“网上经办”打开网上经办平台,再点击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跳转进行线上申报,线上申报有关事项可查看《就业见习操作手册(个人用户)》(附件2)。

2. 线下备案

就业见习对接成功人员需在高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现场进行登记备案,为避免人员聚集,请对接成功人员提前一天通过电话预约,电话号码:0356—2238911  0356—3232933,无预约不予受理。对接期间请大家自觉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

见习登记时间: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3日

见习登记地址:高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交流大厅

登记备案所需资料:高校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及《就业创业证》。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

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持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及《就业创业证》。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复印件统一复印到A4纸上,身份证、报到证正反复印)

四、其他要求

1. 见习人员就业见习期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80元,市财政为见习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补助为我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60%,用人单位为见习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补助不得低于我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40%。

2. 各见习单位负责对见习人员就业见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应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为见习人员办理不低于85万元额度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必须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

(2)每月月初前3个工作日将上月就业见习出勤表报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补助);

(3)见习单位不得随意中断见习人员见习,因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单位应及时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

咨询电话:0356—2238911;0356—3232933

附件1:高平市2022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汇总表(一)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0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就业见习操作手册(个人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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