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91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条件、要求见《2022年邻水县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考核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完全符合《职位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等。
4.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7月18日至2004年7月17日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卫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7月18日至2004年7月17日出生)。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试用期内和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22年7月18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选择职位
报考者在公告网站详细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一名考生不能同时报考2个职位,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
(二)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登录邻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ls.gov.cn/)下载《2022年邻水县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后,将《报名表》和其他报名所需资料扫描生成PDF格式,统一按“报考职位代码+姓名+联系方式”格式命名后,在报名期间内传至邮箱:galsrcg@163.com。
2.现场报名
报名期间的工作日内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与职业能力建设股(地址:邻水县鼎屏镇青年路317号223室)。
(三)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8日至7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30。
(四)报名资料
以网络方式报名的考生提供近期免冠2寸彩色电子证件照1张,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与职位表相符的专业)、学位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扫描件一份。以现场方式报名的考生提供近期免冠2寸彩色电子证件照1张,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与职位表相符的专业)、学位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1)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同时出具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
以网络方式报名的考生,请于7月29日8:30-17:00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与职位表相符的专业)、学位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原件到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与职业能力建设股(地址:邻水县鼎屏镇青年路317号223室)进行资格审查;以现场方式报名的考生,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对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报名费用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四、面试
(一)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为面试开考比例。本次考核招聘开考比例2:1。资格审查结束,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不愿意调剂的作为放弃考试处理。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事宜另行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2年7月29日8:30至18:30到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与职业能力建设股(地址:邻水县鼎屏镇青年路317号223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作自愿放弃处理。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7月30日。上午8:30前进入面试候考室,9:00开始面试。
2.面试地点:以《准考证》要求为准。
3.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实行封闭管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实践工作能力、心理适应能力、职业认知度等。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带照片)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及排名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
五、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职位招聘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面试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人员取得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高低确定名次;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级别相同的,根据面试人员取得的学历高低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复检及递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具体事项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同时,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查无实据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取消聘用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者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在公示期内、审核确认、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须完成入境疫情防控措施后,凭居住地解除隔离通知书,方可参加本次考试。
(三)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参加考试前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并做好健康监测。
(四)所有考生需持本人参加考试前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方可入场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
(五)参加考试时,请考生提前准备和提供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橙卡”“黄卡”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且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3.考试前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生及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7.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8.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场、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本次公开招聘举报监督和政策咨询联系电话。
(一)举报监督电话:
邻水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826)3229782
邻水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826)6907936
(二)政策咨询电话: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6)3268937
邻水县卫生健康局:(0826)6907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