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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2 14:26     浏览量:1176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招聘编外人员85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护理岗位面向浙江省,药剂岗位全向宁波市,以2022年7月22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三)护理岗位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护理类专业毕业生,药剂岗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药学专业毕业生。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邮箱地址。报名时间:2022年7月22日8:30-7月29日24:00,县卫生健康局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报名邮箱:515954287@qq.com,联系电话:0574-89387316、89387317。

3.报名要求:报名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近期免冠1寸彩色正面电子照片、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需本人签名),所有报名资料以PDF扫描件形式上传。每人限报1个职位,并接受资格审核。在参加考试前将再次审核报名资料原件,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由象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进入考场。面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主要测试与招聘职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面试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职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按1:1比例最后一名出现2人以上成绩相等的,则都确定为体检对象。

(三)体检。体检工作由象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考核工作由象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象山县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229056793/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三、其他事项

(一)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在聘编外职工不得报考。

(二)新录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编外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五险一金保障及其他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防疫相关事项: 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浙江健康码” 或“行程卡”非绿码人员,以及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内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所有考生进入考点需提供本人参加考试前7天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具体以考试前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

(五)本次招聘工作受象山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监督电话:0574-89386420。

(六)未尽事宜由象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4-89387316、89387317。

象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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