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校医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优质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实际,我局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政府雇员中小学校医。
政府雇员是指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核定的指标范围内以劳动合同形式确定权利义务,从事管理、专业技术支持或服务工作的人员。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职权,不占用行政或事业编制。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中级雇员)中小学校医共74名,详见《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医职位表》(简称《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范围:2022年应届毕业生(简称“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简称“社会人员”)。
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指报名首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校医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财政全额供养的编外人员报考的,年龄可放宽5周岁(以上年龄计算至此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9:00至2022年7月28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考生只能选报一个招聘职位。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等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3)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4)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资格初审
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学历、学位等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4.招聘职位的招录人数与笔试确认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笔试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2022年7月31日9时起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初定在2022年8月2日进行。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请考生提前做好行程安排。
笔试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根据疫情形势,结合工作实际,必要时笔试将调整成以线上的形式开展,调整后的信息将会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1.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审查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如考生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可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才可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资格审查符合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或者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或直接取消该岗位招聘。
2.用人单位于面试前开展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交如下材料:
社会人员以及已取得毕业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①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②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④学历、学位认证报告;⑤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2张。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为选择性提交材料。
在读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①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②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学生证;④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⑥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2张。
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同意报考证明可在考察环节提供。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 com.cn/)、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无法查阅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1.面试采取线下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各职位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根据疫情形势,结合工作实际,必要时面试将调整成以线上的形式开展,调整后的信息将会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
2.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同分的,先按面试成绩区分先后,按面试成绩仍不能区分先后,再按笔试成绩区分先后,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六)考察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组应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并出具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相关材料,在黄埔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考试综合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考试综合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未入职的;
5.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辞职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补录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或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或无考生可递补的岗位(截止时间为考试综合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补录。参加补录的考生须已参加与补录单位同一招聘主管部门的岗位的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
补录由招聘单位组织,一般通过履历分析、面谈等方式进行。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首次聘用为我区政府雇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本次公开招聘政府雇员中小学校医年度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2万元,拨款标准包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等。
七、其他事项
(一)我区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二)本次招聘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等工作。必要时,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安排以及招聘职位、考试时间、地点、形式、防疫要求等,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将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的信息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请考生注意关注相关信息。
八、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广东省及广州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和人事考试政策执行。
九、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广东省及广州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和人事考试政策执行。
(一)考生防控管理
本着对考生健康负责原则,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按以下两种情况对考生进行防控管理:
1.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笔试、面试时间为准,下同) 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 <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2.不得参加考试
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②考前7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④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⑤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 ≥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⑥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考生参考要求
1.考生凭借粤康码、7天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省外来穗考生须从来穗之日起,完成三天两检,中间至少间隔24小时)、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考生自行下载填报签名,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见: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3929149.html)等材料查验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
2.考生应提前到达考场点,经工作人员再次核验粤康码、7天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省外来穗考生须从来穗之日起,完成三天两检,中间至少间隔24小时)、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准考证通过,并收取考生本人签名的《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方准予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和面试;查验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疫情期间,考场不提供停车位,外来车辆及无关人员(随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4.考试期间如果有考生发热或其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引导,就近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或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5.考试结束,考生须尽快离开考场,不得无故逗留。
6.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全程服从管理。
7.如考生违反防疫政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8.因疫情形势再有变化影响考试的,我局将及时发布网页和短信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
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