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20〕220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计划为张掖市医疗保障局有关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张掖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2年张掖市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服从分配。
2.招聘对象不限生源或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张掖市生源毕业生。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2022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年龄符合各招聘岗位要求(表中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2.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0:00-12日24:00,共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发送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张掖市医疗保障局组织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现场报名地点、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详见《岗位简表》。网络报名人员请于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统一插入word文件后转化成pdf格式,发送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报名岗位—学历—毕业院校—姓名。现场报名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出示健康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2022年张掖市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及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1份,近期2吋正面免冠证件照片5张(蓝底);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二)资格初审及复审
资格初审时间:8月15日至8月19日,共5天。现场报名人员,由张掖市医疗保障局现场审核资料;网络报名人员,由张掖市医疗保障局资格初审,并对通过初审的网络报名人员的相关证书原件现场确认,不参加现场确认的网络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初审结束后,因提交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补报。若因疫情原因现场报名取消则现场确认另行通知。
张掖市医疗保障局对初审合格人员复审,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张掖市医疗保障局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
1.笔试。笔试本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比例的,经市医保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比例后组织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以闭卷形式统一组织,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素质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考生《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考生《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3.综合成绩计算。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四)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1.拟聘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2.考察和体检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张掖市医疗保障局及有关下属单位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工作。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采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个别谈话、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在校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负担。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按照同一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办法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公示和聘用
正式聘用前,张掖市医疗保障局及有关下属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毕业证、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张掖市医疗保障局向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聘用备案报告,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四、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指导下进行,由张掖市医疗保障局和有关下属单位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936-12388(张掖市纪委监委)
0936-8360763(张掖市人社局)
咨询电话:0936-8866925(张掖市医疗保障局)
张掖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