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河北大学科研助理岗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校政字〔2020〕23号)文件精神,协助学院开展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招聘科研助理岗工作人员(劳务派遣)两名。
一、招聘原则
在人员招聘中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注重应聘人员的品德修养、业务素养,唯才是举,择优录用。与招聘人员有关联的相关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回避原则,做到不偏不倚、客观公正。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3.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身体健康。
三、岗位条件
1.应聘学生根据应聘岗位将材料发至jiaoyuhbu2020@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均以“姓名+科研助理+岗位名称”命名。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22日-2022年7月28日。
3.联系人:史老师 电话:17713229898
四、招聘岗位
1.基于基层学术组织变革的教育学一流学科建设科研助理
2.服务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的教育智库建设科研助理
五、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每页需本人签字)的扫描件。具体有:
1.报名表(见附件1)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各阶段学习成绩单以及奖励、荣誉称号证书等。
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或就读学校相关部门对于学历学位的相关证明。获取方式: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任务栏中的“学籍查询”——进入“学信档案”——申请“在线验证报告”,进入页面后申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奖励范围指个人在校期间所获得政府部门组织各类评比活动所获奖项或科研奖励。
荣誉称号范围指个人在本科、研究生期间获得的省部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称号。
5.发表学术论文等材料复印件
学术论文范围指个人在校期间所发表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要求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应聘人员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
(二)资格审查
河北大学教育学院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三)综合考核
1.学院及用人岗位负责人负责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
2.考核采用网上形式进行。
3.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业务素质、管理水平、科研能力等方面。
4.考核采用综合打分制。
5.面试分数为100分。包括自我介绍、工作设想、回答问题等环节。面试时间为10分钟。
评委按照评分表从管理能力、业务能力、科研能力、专业契合度以及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打分。所有评委量化打分的平均分,即为面试人员得分。
6.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对已经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3.科研助理岗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拟聘人员合同期一般为12个月,期满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合同续签。聘期内,如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或不能胜任岗位任职需要,聘用单位可提前解聘。
七、监督执纪
本次面试及评分过程由教育学院党委安排纪检委员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监督电话:13785216232,邮箱:liupeihbu@163.com。
2022年7月22日
河北大学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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