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科研助理岗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校政字〔2020〕23 号)文件精神,结合平台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原则
坚持按岗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02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录取
1、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2、较好图片编辑能力。
3、具有较强设备维护能力。
(三)岗位条件及需求人数
1、招聘名额为 1名。
2、负责实验技术、学术助理等科研助理工作,进行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运行和维护。
03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的电子版。具体包括:
1、报名表(见附件 1)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荣誉称号证书等。应聘人员根据应聘岗位将相关材料发至邮箱xiaobing_yan@126.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均以“姓名+学历+毕业院校”命名。
5、报名时间:2022 年 8月 1 日-2022 年 8月 6日。
(二)资格审查
河北省类脑神经器件与系统重点实验室科研助理岗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三)综合考核
1、岗位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标准、形式由岗位小组制定并具体执行。
2、考核时间:2022 年 8月 7日-2022 年 8月 8日(线上或线下,视疫情形势确定)。
04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对已经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3、科研助理岗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拟聘人员合同期一般为3-12 个月,期满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合同续签。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方式:xiaobing_yan@126.com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9650(河北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
河北大学综合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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