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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安政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看护队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2 21:13     浏览量:1180

根据工作需要,受汝州市纪委监委、汝州市公安局委托,汝州市安政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看护队员,派遣到汝州市公安局配合汝州市纪委监委执行看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共30人(男26名、女4名),综合成绩前20名(16男、4女)予以录用,后10名作为储备人员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在未录用前,可自行择业,和本次招聘不具有劳务用工关系。

二、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 4.满足岗位需要及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 5.自愿从事看护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6.出生年月在1994年6月至2004年6月;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官士兵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男性身高不低于173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或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或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从事过看护工作,被辞退的; 8.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9.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的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11.在职辅警或辞职不满6个月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看护工作的情形。

(三)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本次公开招聘相关通知,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本招聘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随时取消其资格。

(二)报名时提供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2份;2.毕业证原件并交复印件2份;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2份; 4.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并交复印件2份; 5.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2份; 6.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7.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张。

(三)报名地址

汝州市云禅路1号(保安大厦一楼南大厅101室)

(四)报名时间

2022年7月25日8时至7月29日12时。

(五)咨询电话

    汝州市安政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报名咨询电话:0375-3647632;13273893339(王主任)。            

四、考试

考试分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三个环节依次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资格审查。

自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执行。体测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和立定跳远,女子800米跑和立定跳远,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方可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按照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按照体能测评成绩×40%、笔试成绩×30%,二项相加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

(五)录用。

按照体能测评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三项相加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高分到低分予以录用。

五、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程序和通用标准进行。体检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如因体检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体能测评合格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考核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因考察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体检合格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岗前培训。

组织对招聘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培训合格的方能上岗试用。

(二)聘用。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汝州市安政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进行劳务派遣。

(三)待遇。

按国家规定扣除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后,实发工资1800元。正式上岗后,根据工作量发放相应的值班补助;上岗期间的食宿由单位保障;上岗配发统一服装。

汝州市安政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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