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我镇的平安建设工作,全力打造“无毒”社区,2022年面向全镇公开招聘“禁毒社工”8名。“禁毒社工”是禁毒社会工作者的简称,“禁毒社工”是在政府的主导下,对相关人员进行管理、教育、服务和行为矫治,开展禁毒宣传的社会工作人员。本次所招聘的“禁毒社工”须在镇党委政府、派出所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并认真完成镇党委政府、派出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镇19个行政村(社区)共招聘8名“禁毒社工”,按照要求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由镇党委政府、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管理使用。
二、招聘条件
(一)男女不限,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较好的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爱维护社会治安工作;
(二)原则上为恭城镇常驻村(社区)居民,能做到人熟、地熟、情况熟,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自愿从事该项工作,身心健康,吃苦耐劳,能胜任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分配调剂的;
(三)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优秀人员可以适当放宽至初中学历;年龄在18-40周岁(即2004年1月至1982年1月期间出生),优秀人员可以适当放宽至45周岁;
(四)能操作电脑、智能手机,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较好的调解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判处刑罚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现役军人、在读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和高校毕业生);
10.曾参加过非法上访活动、拒服兵役的。
三、招聘程序
报名、面试、资格审查、体检、体能测试、政审考核、公示等程序。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程序。
四、聘用方式
镇党委政府选聘。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9日
报名地点:各村(居)民委员会
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应聘者应携带及提交的材料:
(1)应聘者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3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资料页;
(3)填写完整并粘贴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的《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禁毒社工”招聘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1),用A4纸打印,张贴本人照片(照片用彩色打印至表格的可免粘贴)一式2份。
(二)政治审查
由镇党委政府、派出所进行审查,审查单位分别在《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禁毒社工”招聘报名资格审核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择优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数量未达岗位招聘计划数,且本岗位无人员递补,根据招聘程序,再予以招聘。
2.由镇党委政府、派出所组织应聘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实施。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视情况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七、公示聘用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八、管理方式
招聘的人员原则上在禁毒办公室值班及入村(社区)走访,食宿自理。对确定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政策保障措施
所招人员试用期二个月,并依《劳动法》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二年。今后因不适应工作或考核不称职的,一律不再续聘或解聘。自动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恭城镇人民政府禁毒办公室提出自动辞职报告书。
聘用的“禁毒社工”在聘用期间享受的工资待遇参照“一村一辅警”(2800元/月含五险)的待遇执行。
本简章由恭城镇人民政府禁毒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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