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需求,采取选聘的方式公开招聘中学教师20名,均为专技岗位。
一、单位概况
本次招聘的学校均为邱县教育体育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选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选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岗位、人数
本次选聘高中、初中教师共20名,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共计12人)。具体选聘岗位详见附表《邱县2021年公开选聘中学教师岗位条件信息表》。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五、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0月8日之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8日之后出生,不含当天)。
本次选聘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均截止到报名第一天(含当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不限户籍。
9、学历及资格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初中教师岗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最晚在考察环节应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以上各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9月23日—9月30日,在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uxian.gov.cn)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10月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3、报名地点:邱县政府主楼一楼120房间。
4、提交材料: 报名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邱县2021年公开选聘中学教师报名表;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4)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已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
(6)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
(7)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蓝底照片4张;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测评人员。《测评通知单》于测评时间前3日起在报名地点领取。测评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测评通知单》。
6、本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少于选聘计划的,按规定核减该岗位选聘计划,无人报名的直接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三)测评
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测评。测评满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测评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测评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每组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测评成绩。
根据应聘者报名情况依据应聘岗位进行分组。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测评。
考生抽签决定测评顺序,测评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每位考生试讲时间8分钟。为保障公平、公正,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专家入闱确定试讲内容并签订保密协议,各岗位试讲内容确定后,立即在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然后命题组解除入闱。
测评结束后,测评成绩在现场和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公布期为7个工作日。
根据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医院由县公开选聘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缴纳,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同岗位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邱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选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咨询电话:0310-8368107(邱县人社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0-8362254(邱县人社局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