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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运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6 19:04     浏览量:370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沧人社字〔2011〕133号),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我区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部分区直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7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2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户籍以报名首日(2022年8月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大学生退役士兵或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不受户籍限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等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级证、职称证等证书;

(1)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日至2004年8月1日期间出生)。

(2)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运河区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要求确定。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8月1日,以报名第一天为准。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岗位条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辖区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沧州辖区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志愿者。

4.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5.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普通类院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和时间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1日上午9:00至8月5日下午17:00,缴费截止时间至8月6日下午17:00。报名人员登陆http://121.28.131.187:8040/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和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签署《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3.网上报名时须使用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可修改)”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唯一标识,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审核员一般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填报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6.网上缴费。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及时从网上缴费。超过缴费时间没有缴费成功的,视为放弃。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1-87102235予以解决。

7.报名咨询。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本次招录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公告写明,请认真阅读,确有公告未尽事项时可在电话咨询。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0311-87102235,网上报名政策咨询:0317-3099876,咨询电话接通时间在报名期间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8.网上报名的考生一定要及时关注审核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要及时查看原因,按照反馈信息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事宜将在报名网站(http://121.28.131.187:8040/)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

(三)笔试内容、时间安排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卫生类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综合类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先进行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 3:1。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可于笔试结束5天后登陆http://121.28.131.187:8040/查询。

(四)证件审核

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的时间地点将在http://121.28.131.187:8040/中公布。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参加证件审核的人员需提供按照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信网带有二维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诚信承诺书》(附件3)、就业报到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及复印件。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对空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通用能力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http://121.28.131.187:8040/另行通知,届时参加面试考生需打印《面试通知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达不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如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高者,基层工作经验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八)考察和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要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

(九)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zyh.gov.cn/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防疫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须仔细阅读《2022年沧州市运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附件2),配合做好招聘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疫情防控态势发生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公开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纪律与监督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运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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