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雨湖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人。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人,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详见《2022年雨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应聘人员可通过“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tyh.gov.cn/)进行查询。
二、应聘条件及不得报名的情形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0日至2004年8月10日期间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8月10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8月10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应聘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根据《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7,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岗位“学历所对应的专业”的,不符合应聘条件;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考生需咨询雨湖区人社局,由区人社局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联系电话:0731-58205872。
4.应聘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名。
5.应聘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之前取得。工作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2021、2022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应聘,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现役军人。
7.雨湖区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岗位01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社区工作者,除不得有上述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A.近5年内所负责工作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B.曾参与拉票贿选等非法组织活动或存在跑官要官行为的;
C.存在侵占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D.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影响使用的。
三、招聘程序、信息发布平台及内容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为:制定招聘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录取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公示。
【重要提示】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上通知,特别要关注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信息,错过时间的,后果自负。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及缴费时间:2022年8月10日8:00—8月17日18: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报名时间段登陆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tyh.gov.cn/),通过手机微信扫小程序二维码(附件8),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所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报错、信息填写失误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6),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上传照片时,应聘人员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35×45mm,jpg格式,20kb以下)。如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报名无效。如报名后未缴费确认,则报名无效。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仅限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4.缴费。在报名小程序里进行缴费,按每人100元的标准收取考务费。缴费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报考,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的不退费。
5.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上午9∶00—2022年9月3日上午9∶00。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9月3日 上午8:30—12:00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申论
考点考室及座位安排详见《准考证》。
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申请退费。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考同一试卷所有实际参考两科考生的平均分,未达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限为21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50%和《申论》占50%合成笔试总成绩(均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下同)。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查考生综合管理的基本素质,涉及哲学、政治、法律等基本知识。
《申论》是为考生提供一系列反映特定实际问题的文字材料,要求考生仔细阅读这些材料,概括出它们反映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此问题的实际方案,最后再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较详细的阐述和论证。
4.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笔试两科考试,笔试成绩方为有效。
5.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及时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特别提示】如笔试时间发生变动,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通知为准。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若遇入围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同进入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主要查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学位)证、《2022年雨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相关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加盖行政公章的有效证明,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考生须携带上述证书、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在编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岗位01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社区工作者的应聘人员,另需提供经村(社区)、乡镇(街道)党(工)委 、区民政局(低保员)、区卫健局(计生员)、区人社局(社保员)、区委组织部(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建员)出具的《推荐报考证明》(附件4)。退役大学生士兵另需提供本人的退伍证(或退伍登记表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递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放弃资格审查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遇入围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同进入资格审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查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3.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4.面试比例。面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1∶3的,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调整为1:2,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计划1人且面试对象为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聘人员结构化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五)成绩合成与排名
1.笔试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
2.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排名。
(六)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有关部门、单位具体实施。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核实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岗位01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社区工作者还需侧重对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工作等方面的考察。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聘用程序。
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公示一经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选择聘用单位和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选择聘用单位和聘用
公示有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其中应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人员,根据提供的岗位,按综合成绩(岗位内)排名选择聘用单位;应聘区直事业单位的人员,根据应聘岗位所对应的单位,确定聘用单位。选聘单位确认完成后,根据有关规定程序报湘潭市人社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按时间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须在雨湖区服务五年以上(含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请仔细阅读《2022年雨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5),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3.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6)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5.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与原单位的解聘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6.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雨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7.咨询及举报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段)
(1)政策咨询电话:
雨湖区人社局:0731-58205872
(2)监督举报电话:12388
考生在2022年8月10日8:00—8月17日18:00登陆“湘潭市雨湖区政府官网”,通过手机微信扫码进行报名。
湘潭市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6日
(报名微信小程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