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自身条件,身体健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技能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5.被开除的。
(三)招聘岗位及专业条件
招聘信息表
序号 | 科室 |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1 | 儿科 | 医生 | 2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35岁及以下,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为儿科 |
2 | 儿保科 | 康复医师 | 1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儿科学、康复医学 | 35岁及以下,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为康复专业 |
3 | 儿保科 | 康复技师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康复治疗学 | 35岁及以下,取得康复治疗师资格,熟悉儿童康复理论,具备孤独症、注意力、认知治疗经验者优先 |
4 | 保健科 | 基层妇幼卫生管理 | 1 | 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其以上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或公共卫生管理专业 | 35岁及以下,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
5 | 信息科 | 信息系统维护工程师 | 2 | 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其以上 | 计算机相关专业 | 35岁及以下,具备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
二、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于7月31日前将及毕业证、资格证、职称证、个人简历等材料打包压缩发邮箱964324051@qq.com。联系人黄老师:8231884,18482155380
地址:翠屏区人民路20号(翠屏区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四楼办公室)
三、聘用程序
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医院组织相关科室,确定并电话通知现场测试人员进行测试;根据测试结果,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并体检合格后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四、待遇
按照医院编外人员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标准执行,绩效工资按照医院和科室的相关规定执行。
宜宾市翠屏区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51年,2015年与宜宾市翠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合成立宜宾市翠屏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留宜宾市翠屏区妇幼保健院,加挂宜宾市第二妇女儿童医院。是政府举办的全民事业单位,集临床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医院科室设置齐全、设备先进,整体实力较为雄厚,管理规范,产科及妇科危急重症的处理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先后获得国家爱婴医院、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四川省妇幼健康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位于岷江新区的新院区,占地43.7亩,建筑面积48749平方米,设置床位210张,项目总投资21783万元,预计2022年年底搬迁,除常规妇产科及儿科业务发展外,未来业务重点发展方向定位为生殖医学中心、产后康复中心、儿童康复中心、儿童保健中心、孕产妇急救中心等特色专科。
设备
医院拥有美国GE-E8四维彩超、5D彩超、CT、MRI、海扶刀、阿洛卡超声骨密度检测仪、贝克曼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罗氏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分析仪、动态平板DR系统、儿童视力筛选仪、丹麦听力筛查仪、宫腹腔镜、以色列儿童骨密度测定仪等先进医疗设备。
医疗技术
医院开展高强度聚焦超声治疗、亚低温治疗、新生儿脑功能测定、新生儿眼底筛查、产前筛查、儿童骨龄检测、肺功能测定、宫腹腔镜、产后康复、基因扩增(PCR)检验等妇幼专科特色服务。妇产科为市级重点专科,新生儿科及检验科为市级在建重点专科。
医院文化
服务宗旨:儿童优先,母亲安全。
院训:诚信、仁爱、创新、奉献。
办院方针: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预防为主。
医院愿景:创建省内有地位,国内有影响的妇幼保健院。
医院发展目标:树行业标杆,铸妇幼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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