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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7 17:51     浏览量:1085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同意,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张掖市党政专用通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张掖市党政专用通信局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张掖市党政专用通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2.在职人员(张掖市在编在岗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3.招聘对象不限生源或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张掖市生源毕业生;

4.公开招聘人员年龄按周岁计算,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罚)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组织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等详见《岗位简表》。

(1)网络报名:报名人员请于2022年8月1日上午8时至2022年8月7日下午6时之间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统一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报名岗位—学历—专业—姓名。

(2)现场确认:网络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报名人员告知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22年8月11日-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到指定地点(见《岗位简表》)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复审,逾期未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缴纳费用: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规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现场确认期间缴纳报名费用150元人民币。

2.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并如实填写张掖市党政专用通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签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2)已就业人员报名时还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就业报到证上有报到单位但已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原协议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出具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

(4)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现场确认时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5张(蓝底)。

(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1.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期间,用人单位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于符合条件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通知现场确认并进行资格复审,对于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并说明未通过理由。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与现场确认同步进行,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期间,持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复审并完成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成功。

(三)笔试

1.发放准考证。向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发放地点为现场确认地点。

2.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开考比例。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报名达到开考要求比例,但实际参加考试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或者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申请,相关部门研究同意可以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或调整岗位招聘计划。

4.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5.笔试证件。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四)面试

1.人选确定: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的分数情况,分岗位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

2.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形式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

4.考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综合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

(六)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1.拟聘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2.考察和体检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工作。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采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个别谈话、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按照同一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办法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公示和聘用

聘用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向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聘用备案报告,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请广大应聘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二)如遇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需要对招聘相关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按公告范围发布调整信息,并通知应聘人员。

(三)在本次招聘中,凡被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936-12388(张掖市纪委监委)

0936-8360763(张掖市人社局)

咨询电话:0936-8823366、8822266(张掖市党政专用通信局)

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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