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启东市物业维修基金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业人员1人,具体事项如下:
01
招聘岗位及要求
审核员1名
性别:男性(需到工地现场);
年龄:35周岁及以下,有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全日制大专学历,仅限法律类、中文文秘类、社会政治类、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类、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网络管理)类、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
要求:
1.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2. 同等条件下,通过全国司法考试优先录用。
02
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政治可靠,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身心素质;具备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 学历、年龄等符合“招聘岗位及要求”规定。
4. 身体健康,无残疾(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 熟练运用 office等计算机办公软件。能吃苦耐劳工作态度认真踏实。
6. 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和条件。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或不予录取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03
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7日-2022年8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住建局办公室(启东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2099号 启睿产业中心11号楼1207室),联系电话:83312582。
3. 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并附复印件各1份(不退);
(2)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3)所获得的各类荣誉(包括在校期间的荣誉及各类工作荣誉)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时可由应聘者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或应聘材料不齐全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5. 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资格,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04
考试及聘用办法
1. 笔试(占5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和大纲。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 面试(占50%)。面试重点考查报名对象的政治素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通知。
3. 考察、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考察和体检(体检费自理)。若有放弃或不适宜聘用的,则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4. 公示。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期7天。
5. 聘用。对公示后无异议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住建局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拟聘用人员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05
被录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对考核合格的,由启东市复退军人劳动服务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为劳务派遣人员,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06
组织和监督
本次招聘由住建局宣教监察科全程监督,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严肃考风考纪。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513-68957959
本简章由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