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8名,现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单位简介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是省政府直属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公益类科研单位,主要职能任务是:根据河南省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开展农业科技创新,解决农业生产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和科技服务,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农业科技知识传播与培训,促进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目前拥有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小麦国家工程实验室、花生遗传改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农业部动物免疫学重点实验室等70余个国家和省级研究平台。办公地点位于郑州市花园路116号。
二、组织实施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教育处,处长任招聘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要求详见《河南省农业科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已取得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仅有博士学位答辩决议书等证明而无博士学位证书的,视同不具备博士学位;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经过国家教育部门的认证);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农业科研事业,志愿为农业科研事业贡献力量;
5.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收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在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网址http://www.hnagri.org.cn)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至8月5日。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5日。报名人员上网下载《河南省农业科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后,将上述表格电子版、相关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扫描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发至指定邮箱haastd@163.com。所提供的材料应信息清晰、辨识度高。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在院直属单位纪委监督下,由招聘工作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进行。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将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在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以答辩形式进行。在本院直属单位纪委监督下,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由院招聘工作办公室会同院属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本人。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按通知时间准时到面试现场先行确认身份,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官由招聘工作办公室从本院相关处室和用人单位相关专家中遴选。面试主要程序为:首先,应聘人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学习及专业研究经历、到岗后如何开展工作的设想等;然后,评委就其陈述中的有关问题提出置疑;最后,应聘人对置疑问题作出答辩。评委依据应聘人答辩情况打分,分数以百分制计。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其中个人陈述10分钟,答疑10分钟。
(五)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本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应聘者本人按照要求时限向院招聘工作办公室提交三甲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的不再列入考察人选,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院招聘工作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采取调阅人事档案、到应聘者原学校或工作单位访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对应聘者的政治表现、品行表现、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者情况进行复核。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问题,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院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接收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不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对不按规定和时限办理正式报到手续的,均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当确保填报的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省农业科学院直属单位纪委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与检查,对举报和申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371-65722978(吴老师)
监督电话:0371-65721658(省农业科学院直属单位纪委)
0371-6969039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