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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临湘市事业单位第二批“四海揽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9 20:51     浏览量:2811

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全力打造“三区四市五个新格局”, 奋力谱写临湘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2年临湘市事业单位第二批“四海揽才”招聘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优秀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各类人才30名,博士人才不受编制限制,随到随招。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2022年临湘市事业单位第二批“四海揽才”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7月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7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附件1)中的限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的招聘岗位。

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手续。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组织、人社部门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试录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6.已纳入岳阳市编制管理(含驻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县市区)的人员;

7.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未满两年的;

8.2022年岳阳市事业单位“四海揽才”长沙专场招聘入围体检人员(包括市直和县市区事业单位入围体检人员);

9.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招聘公告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临湘市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网络报名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上午9:00至8月6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页(http://rsj.yueyang.gov.cn)“2022年临湘市事业单位第二批四海揽才报名入口”(http://bm.zfoline.net/Exam/06%5E91%5E2022-07-28/Login.do)进行网络报名。

3.报名信息和材料的填报。考生须严格按照本公告和岗位表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考生除填写报名信息外,还须将本人近期同底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网络报名系统要求提供的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以拍照或扫描方式处理为jpg格式,上传到网络报名系统。

考生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并密切关注网络报名系统的动态审核信息。在规定时限内,报名信息和材料不全的,考生应按要求补充完善报名信息和材料,因考生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多报无效。

(2)考生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附件以及网络报名系统要求,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材料和报考岗位。

考生对招聘条件要求不清楚的,应主动向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咨询。

(3)考生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上传个人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4)未按要求填报、上传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确认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基础评分

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基础评分,满分为100分。

(四)资格复审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2.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根据该岗位基础评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进行资格复审;基础评分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1:3比例的,按该岗位基础评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处理办法同上);无人员递补或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降低开考比例或在同一岗位男性和女性之间调剂。岗位计划取消的,考生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相关事项在开考前另行公告。

3.资格审查贯穿“四海揽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确定为面试对象的,考生请于面试开考前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面试

1.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原件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3.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本次“四海揽才”面试的考生可免费入住指定酒店,报销往返主要交通费用。

(六)综合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基础评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2.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综合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高低排名;再相同的,按职称高低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不收取体检费用)。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考察环节。

3.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4.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5.拟聘对象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八)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基础评分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面试对象、体检对象、拟聘对象等名单以及相关通知、公告在临湘市政府网公布。

(九)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3-5年(包括试用期)。对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可先签定意向协议,待考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后再签订聘用合同、补办聘用手续。

3.因聘用人员单方面原因违约的,须退还享受的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所有相关人才待遇。

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基础评分、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十)疫情防控要求另行公告。

五、政策待遇

鼓励高校毕业生来临湘工作,根据《临湘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临发[2020]9号])文件精神: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10万元安家补贴(分三年发放),同时三年内每月给予20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内),三年内每月给予15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3.全日制“双一流”高校(含原“985”“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35周岁以内),三年内每月给予10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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