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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特聘岗位计划选认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30 1:17     浏览量:417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农技推广特聘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2〕7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基层农技推广特聘岗位计划”(以下简称“农技特岗计划”)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数量

2022年,我市计划招募198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基层农技推广和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聘期一年,一年后合同自动解除。具体计划见岗位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 2022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 2022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符合招募单位设置的岗位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群众意愿;

4.服从招募单位安排,履行聘用合同;

5.身体健康;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岗位招募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5日17时止,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将规定资料(《亳州市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特聘岗位计划招募报名登记表、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发送至报名岗位所在县、区邮箱;所有材料均需提供清晰彩色扫描件(原件扫描),按照顺序一项一页生成一个PDF文件,邮件以“职位代码+考生姓名”命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市农业农村局在门户网站每两天更新一次报名情况。

(二)资格审查。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本级教育、财政、人社部门,依据选认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认资格。

(三)选认方式。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资格审查情况,会同本级教育、财政和人社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选认方式由各县区根据资格审查通过情况,可采取面谈、考试、考察或相结合的方式等进行。

(四)确定人选。拟选认人员名单确定前,由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认名单于8月15日前报市农业农村汇总后统一公示。优先从来自脱贫户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等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认基层农技推广特聘人员。

(五)培训签约。培训由设岗县区统一组织,不少于2天。拟选认人员与入驻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合同。选认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基层农技推广特聘人员资格。

三、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基层农技推广特聘人员的管理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农技推广特聘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2〕726号)执行,特岗农技员在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给予工作生活补助(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以及统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共4000元,并帮助解决食宿(费用个人自理),一年合同到期后,不再发放工资及相关待遇。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怀珍法 0558-5555307;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李 丽 0558-7212267;ahgynw@163.com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朱 彦0558-7622017; mnkjs@163.com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魏成好 0558-8802509;lxnwkjk@163.com

谯城区农业农村局:樊洪金 0558-5510310;bzqcn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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