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民众街道社会治安打防管控能力,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相关招聘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三)年满18周岁至30周岁(即1991年8月9日至2004年8月7日期间出生)身心健康,具备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和政审标准;
(四)岗位所需条件(见附件1);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由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牵头实施,民众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监督指导,抽调相关人员参加,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中山市机关雇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2年8月8日(星期一)至8月12日(星期五)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
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民众街道民安路3号)主楼3楼政工监督室,联系电话:0760-23185101,联系人:黄先生、袁小姐。
3、投诉电话
民众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电话:0760-85168160。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照本方案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须用有效的身份证明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22年8月8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填写清楚的《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4)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5)授权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书原件。
(6)应聘人员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招聘办按照本方案各项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在中山市民众街道网站和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内网公示3日。
(四)考试
考试采用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的方式。考试统一由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组织实施。
1、体能测试
(1)时间和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2)体能测试对象为报考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3)体能测试内容:男子1000米。体能测试成绩具体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试,(1000米跑用时4'15〃为合格线,用时少于4'15〃<含4'15〃>的进入笔试、面试环节)。相关成绩于体能测试结束后在中山市民众街道网站及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内网上公布。
(4)因报考人员个人电话通讯问题导致无法及时联系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2、笔试
(1)时间和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2)笔试对象: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且需根据体能测试时间从短到长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
(3)笔试内容:公安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相关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中山市民众街道网站及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内网上公布。
(4)因报考人员个人电话通讯问题导致无法及时联系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3、面试
(1)时间和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2)面试对象:参加笔试人员。
(3)面试内容按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4)因报考人员个人电话通讯问题导致无法及时联系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4、统计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体能成绩×4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相关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中山市民众街道网站及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内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政审
1、时间具体以公告通知为准。
2、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
3、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中山市机关雇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由政工监督室统一组织到市内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4、政审的标准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
5、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体检人选放弃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公示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民众街道网站和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内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
1、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经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由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具体管理考核办法依照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的待遇按民众街道办相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四、有关要求
报考者必须提供真实证件,按照规定参加招聘程序,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如发现有违反本方案规定的,视情予以处理。
本次招聘的岗位条件由民众分局政工监督室负责解释。
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