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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2 16:31     浏览量:1253

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要求:经济或文秘类等相关专业。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有文职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office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Internet应用等电脑操作;

4.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具有敬业精神;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工作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20-35岁;

7.在政府机关、乡镇基层工作过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流程。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于2022年8月7日24:00前将应聘报名表、学历证书等发到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邮箱:gbfgj4258121@126.com(发送材料请注明“招聘报名材料”字样)。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11日。资格审查合格的,列为面试人选,由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电话通知其本人。

3.组织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请携带报名表、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面试后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贵港市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会按一年一签方式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期工资待遇(含五险)按照港北区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规定执行。
   具体事宜,请联系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0775-4258121。

贵港市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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