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社保经办人员力量,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经市政府同意,并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有关规定,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保经办辅助人员1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隶属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承担全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市本级单位和玉东新区社会保险经办职能,推行经办业务“多险合一、统一征收、统一支付、统一稽核”的经办模式,实现了一站式便民服务。曾获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2014-2016年优质服务窗口、全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先进单位、玉林市政务服务先进单位等30多项荣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经办辅助人员12名。(详见附件1《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社保经办辅助人员(编外聘用)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广西(户籍地或生源地)。
四、招聘条件
(一)政治信念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具有服务精神,能为群众提供高品质的服务,遵守工作纪律。
(四)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五)具备2年工作经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26日至2003年9月26日期间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求的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五、报名
(一)报名方法
应聘者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相关条件进行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的方法,本次报考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代报名、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人员须填写《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社保经办辅助人员(编外聘用)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附件2),报名时须采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
1.《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讫后退回)。
2. 一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证书的在读学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兼传真):0775-2689032。
报名地址: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广西玉林市广场东路758号)。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在2日内审核完成,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成绩公布栏公布(广西玉林市广场东路758号)。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再更改报其他岗位。如招聘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方可开考。
(四)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1年9月29日,上午8:30—11:30。
领取地点: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广西玉林市广场东路758号)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社保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社会保障专业知识占6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时间:2021年9月30日上午9:30-11:00。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根据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 面试岗位人数达不到1:3比例,可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开考。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三)考试地点及时间。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有关事项在《准考证》中载明。
(四)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2日内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公示栏公布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当天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公示栏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五)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增加一次面试考试。
七、体检
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入职后一年内离职的,可由市人社局从同一岗位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聘用和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从试用期签订)。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满后,视岗位工作需要,可续签。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聘用待遇按我市编外聘用人员待遇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
十一、疫情防控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及考试期间如有特殊情况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理。考生报名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须及时告之本单位,由本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处理,如有隐瞒,后果自负。报名人员须填写《考生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承诺书》(附件3)。
附件:1.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社保经办辅助人员(编外聘用)岗位计划表.doc
2.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社保经办辅助人员(编外聘用)报名登记表.doc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