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储备,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经中共桂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拟面向全国引进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党政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高素质专业化党政人才20名,具体岗位、计划数及专业要求等详见《湖南省桂阳县2022年高素质专业化党政人才公开引进计划表》(见附表)。本次高素质专业化党政人才引进公告可通过以下官方网站查询:郴州党建网(http://www.czdjw.org.cn/);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
招聘各环节信息指定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发布。
二、引进范围
全国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三、引进对象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2.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优良,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8月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8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或本科阶段就读“双一流”建设高校,担任过校级或院级主要学生干部,或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
5.具有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处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情形的,不得引进。桂阳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引进范围。
四、政策待遇
1.人事关系。人才引进后,使用桂阳县人才专项编制。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博士研究生聘任七级职员岗(相当于正科级),硕士研究生聘任八级职员岗(相当于副科级),由桂阳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工资、绩效奖金的核算、发放等工作。
2.培养锻炼。人才引进后,列入桂阳县委组织部管理和跟踪培养对象,由桂阳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到县级重要部门实践锻炼,期限一般为2年,期间由桂阳县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共同管理。实践锻炼期满,经桂阳县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共同考核合格的,人事关系转入相关事业单位,使用相关事业单位编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安排担任相应职级领导职务;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调入行政机关并推荐担任相应领导职务,进行重点培养。
3.经济待遇。引进人才按事业单位薪酬方案发放日常工资福利待遇外,另按以下标准享受奖补待遇。
(1)“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每人每月给予生活补贴4000元,给予租房补贴1000元;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每人每月给予生活补贴3000元,租房补贴1000元。发放期限为5年。
(2)在桂阳服务满3年且首次在桂阳县购置商品房(80㎡以上)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分三次兑现,申请后第一年兑现10万元,第三年兑现5万元,第五年兑现5万元。所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方可进入市场交易。
(3)引进人才担任或调任领导职务后,取消其经济奖补待遇。
(4)“双一流”高校及其他普通高校的认定,按参加高考被录取时的高等学校层次确认。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网络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原件扫描件压缩打包以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gyxgwyj4470006@163.com);现场报名地点设在郴州市人才集团930办公室(郴州市苏仙区城投大厦9楼,联系电话:0735-8882566,工作日8:30-12:00/15:00-18:00)。报名期间,参加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后至8月20日下午18:00。
3.报名人员须提供资料:①《湖南省桂阳县2022年高素质专业化党政人才公开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毕业证、学位证、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现场报名需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电子版(标注报名岗位及姓名);④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在校成绩单;⑥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和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证明材料。
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4.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手写签名扫描。报名人员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确保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真实、准确。
(3)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如遇联系方式变更,须及时告知桂阳县委组织部。
(4)本次公开引进岗位报名人数少于引进计划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并在指定官网上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由桂阳县委组织部、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核
1.考核组织。考核工作由桂阳县委组织部、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2.考核时间及地点。在指定官网上另行公告。
3.考核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
4.考核方式。采取审核资料与网络面谈或现场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在湖南省内的报名人员采取现场面谈进行,在湖南省外的报名人员采取网络面谈形式。
5.考核内容。审核资料主要考核报名人员学业水平、获得奖励、担任学生干部、经历业绩等因素;面谈主要考核报名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沟通协调、综合分析、应变创新等能力。
6.考核评委。由桂阳县高素质专业化党政人才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评委,组成评委组。
7.考核评分。评分均采用百分制,其中审核资料总分和面谈总分各占50%,其中面谈当场亮分。
8.成绩及排名。现场面谈和网络面谈完成后由评委组根据报名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审核资料总分*50%+面谈总分*50%,根据排名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同一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桂阳县委组织部和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名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实践经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桂阳县委组织部会同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研究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引进职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各引进职位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论,由桂阳县委组织部和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报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公示
经报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拟引进人员,由桂阳县委组织部在指定官网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引进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中共桂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引进人员名单,拟引进对象需与桂阳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由桂阳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处理。
(二)在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名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未尽事宜由桂阳县委组织部会同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桂阳县委组织部:0735-4470006
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4469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