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烟台SOS儿童村儿童教育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中国烟台SOS儿童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设置1个招聘岗位,共计1个招聘计划,具体学科、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应聘人员须为1981年8月7日(含)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报考人员学历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网上报名期间每日在烟台市民政局网站公布审核通过专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
除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2年8月7日(含)之前取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须在上岗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报考时需提交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单等相关材料以及按期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承诺书(附件7)。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考生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学历性质等应聘条件,均按其低层次学历的要求进行审核。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电子邮箱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电子邮箱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期间在烟台市民政局网站每日公布岗位报名人数和审核通过专业。报名结束后公布所有审核通过专业。
1.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9:00-8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8月8日12:00-8月11日11:00;
2.报名方式。考生将《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ytetc@yt.shandong.cn,邮件请按“姓名+学校+专业”格式命名。邮件发送后立即拨打0535-6298076确认《报名表》是否已查收。
3.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中国烟台SOS儿童村或烟台市民政局联系。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8月10日16:00以后不再接收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4.网上审核。烟台市民政局在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审查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告知应聘人员补充。报名期间,中国烟台SOS儿童村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提交《报名表》信息3小时后至8月11日11:00查询报名邮箱或拨打咨询电话(0535-6298076),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中国烟台SOS儿童村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8月11日15: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0535-6298076)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烟台市民政局网站公布。如最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二)现场资格审查。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持《报名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等材料,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烟台市民政局网站另行公布。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已就业人员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6)教师资格证书。
(7)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
(9)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现场资格审查后一天下午5点前提交;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证明)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考试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考生群,资格审查后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均在考生群中发布。
如发生现场资格初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初审结果为准。
(三)考试。考试内容和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请关注烟台市民政局网站。
(四)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3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包含考试总成绩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民政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烟台市民政局、中国烟台SOS儿童村负责组织。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首先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中国烟台SOS儿童村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烟台市民政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中国烟台SOS儿童村另行通知。
(六)公示。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民政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中国烟台SOS儿童村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中国烟台SOS儿童村及烟台市民政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在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办理聘用手续,由中国烟台SOS儿童村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中国烟台SOS儿童村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点实行封闭管理,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仅限考生本人参加。
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5)、《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6)和本人事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受疫情影响,必要时将对招聘时间安排、防控注意事项等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各附件,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烟台市民政局网站、考生群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烟台市民政局、中国烟台SOS儿童村,咨询电话:
中国烟台SOS儿童村:0535-6331881
烟台市民政局及报名期间咨询、复核电话:0535-6298076
监督电话:0535-6654247
烟台市民政局网址:http://mzj.yantai.gov.cn
烟台市民政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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