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简称:上海市质检院,注册商标及英文缩写:SQI)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序号 | 岗位 | 专业要求 | 学历 要求 | 学位 要求 | 人数 | 其他要求 |
1 | 消防电子产品检测 | 电子电气、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 大学本科 | 学士学位 | 1 | 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熟悉火灾报警产品国内国际标准和相关检测设备的使用,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2 | 电池产品检测 | 应用化学、电气工程等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学位 | 1 | 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3 | 家具木材检测 | 木材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学位 | 1 | 具有木材鉴定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4 | 家具产品理化检测 | 化学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学位 | 1 |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5 | 金属材料检测 | 金属材料工程专业 | 大学本科 | 学士学位 | 1 | 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6 | 仪器分析(化妆品、日化产品) | 食品、化学等相关专业 | 大学本科 | 学士学位 | 1 |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7 | 仪器分析(食品、化学品) | 食品、化学等相关专业 | 大学本科 | 学士学位 | 1 |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8 | 理化检验(化妆品、日化产品) | 食品、化学等相关专业 | 大学本科 | 学士学位 | 1 |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9 | 科研助理(食品、化学品标准化方向) | 食品、化学、微生物等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学位 | 1 | 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10 | 纺织品羽绒质量检测 | 纺织工程等相关专业 | 大学本科 | 学士学位 | 1 |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11 | 纺织品纤维含量(特种)检测 | 化学、纺织、染整、轻化工程等相关专业 | 大学本科 | 学士学位 | 1 | 熟悉特种纤维含量检测方法,熟练操作扫描电子显微镜(SEM)、光学显微镜等仪器设备,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12 | 纺织品生态检测 | 化学、纺织、染整、轻化工程等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学位 | 1 | 具有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离子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等仪器分析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13 | 纺织品纤维含量检测 | 化学、纺织、染整、轻化工程等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学位 | 1 | 熟练运用哈氏切片器、红外光谱仪、近红外光谱仪等仪器设备,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14 | 实验室资质开发 | 化学、材料等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学位 | 1 | 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熟悉实验室CNAS认可、CMA资质认定要求,具有实验室资质开发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15 | 仪器分析(食品相关产品) | 化学、材料等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学位 | 1 | 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熟悉微量、痕量金属等元素分析测试,具有食品相关产品卫生安全检测工作经验者优先 |
16 | 橡胶制品性能检测 | 化学、材料等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学位 | 1 | 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具有橡胶产品检测工作经验者优先 |
17 | 化学计量 | 化学、药物化学、工业催化等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学位 | 1 | 具有相关从业资格、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18 | 力学压力计量 | 仪表与自动化、机械、热力学等相关专业 | 大学本科 | 学士学位 | 1 | 具有相关从业资格、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19 | 力学计量 | 力学、控制工程、计算机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学位 | 1 | 熟练操作编程、制图等软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20 | 热工检定 | 测控技术与仪器、仪器仪表工程、能源动力、热能工程、化工机械、工程热物理等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学位 | 1 |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具有胜任应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一)应聘时间和方式
1、应聘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9日16:30。
2、应聘方法: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请访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上海市质检院官网(http://www.sqi.org.cn/),下载《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根据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其他各类资格或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历”命名报名表及邮件主题,发送至招聘邮箱zhaopin-sqi2021@sqi.org.cn)。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质检院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招聘人数,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考核通知。有关面试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提供虚假材料或舞弊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面试
考核面试由上海市质检院自行组织,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面试成绩及综合情况确定初步拟聘人员。面试结果在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由我院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到考生。
(四)体检和考察
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其组织体检与考察。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由面试考核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核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录用
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再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54336193、021-54336109
邮箱:zhaopin-sqi2021@sqi.org.cn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2021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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