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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4 17:01     浏览量:1273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简称:上海市质检院,注册商标及英文缩写:SQI)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序号

岗位

专业要求

学历

要求

学位

要求

人数

其他要求

1

消防电子产品检测

电子电气、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大学本科

学士学位

1

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熟悉火灾报警产品国内国际标准和相关检测设备的使用,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

电池产品检测

应用化学、电气工程等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

硕士学位

1

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

家具木材检测

木材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

硕士学位

1

具有木材鉴定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

家具产品理化检测

化学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

硕士学位

1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

金属材料检测

金属材料工程专业

大学本科

学士学位

1

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

仪器分析(化妆品、日化产品)

食品、化学等相关专业

大学本科

学士学位

1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7

仪器分析(食品、化学品)

食品、化学等相关专业

大学本科

学士学位

1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8

理化检验(化妆品、日化产品)

食品、化学等相关专业

大学本科

学士学位

1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9

科研助理(食品、化学品标准化方向)

食品、化学、微生物等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

硕士学位

1

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10

纺织品羽绒质量检测

纺织工程等相关专业

大学本科

学士学位

1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11

纺织品纤维含量(特种)检测

化学、纺织、染整、轻化工程等相关专业

大学本科

学士学位

1

熟悉特种纤维含量检测方法,熟练操作扫描电子显微镜(SEM)、光学显微镜等仪器设备,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12

纺织品生态检测

化学、纺织、染整、轻化工程等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

硕士学位

1

具有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离子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等仪器分析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13

纺织品纤维含量检测

化学、纺织、染整、轻化工程等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

硕士学位

1

熟练运用哈氏切片器、红外光谱仪、近红外光谱仪等仪器设备,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14

实验室资质开发

化学、材料等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

硕士学位

1

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熟悉实验室CNAS认可、CMA资质认定要求,具有实验室资质开发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15

仪器分析(食品相关产品)

化学、材料等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

硕士学位

1

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熟悉微量、痕量金属等元素分析测试,具有食品相关产品卫生安全检测工作经验者优先

16

橡胶制品性能检测

化学、材料等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

硕士学位

1

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具有橡胶产品检测工作经验者优先

17

化学计量

化学、药物化学、工业催化等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

硕士学位

1

具有相关从业资格、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18

力学压力计量

仪表与自动化、机械、热力学等相关专业

大学本科

学士学位

1

具有相关从业资格、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19

力学计量

力学、控制工程、计算机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

硕士学位

1

熟练操作编程、制图等软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0

热工检定

测控技术与仪器、仪器仪表工程、能源动力、热能工程、化工机械、工程热物理等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

硕士学位

1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具有胜任应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一)应聘时间和方式

1、应聘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9日16:30。

2、应聘方法: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请访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上海市质检院官网(http://www.sqi.org.cn/),下载《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根据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其他各类资格或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历”命名报名表及邮件主题,发送至招聘邮箱zhaopin-sqi2021@sqi.org.cn)。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质检院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招聘人数,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考核通知。有关面试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提供虚假材料或舞弊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面试

考核面试由上海市质检院自行组织,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面试成绩及综合情况确定初步拟聘人员。面试结果在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由我院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到考生。

(四)体检和考察

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其组织体检与考察。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由面试考核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核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录用

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再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54336193、021-54336109

邮箱:zhaopin-sqi2021@sqi.org.cn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2021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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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质检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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