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岗位4个;招聘计划4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http://rsc.hnust.edu.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8月12日0:00至2022年8月14日24:00。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为hnustgkzp@hnust.edu.cn。以报名邮箱在报名时间内收到报名邮件为有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所需附件材料
(1)应聘者填写《湖南科技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须签名,见附件2)和《湖南科技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汇总表》(上传Excel格式,见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执业范围和职称方向需与岗位要求一致);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4)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前提供)。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学校党委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50%)。
面试:总分100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医学基础和专业相关知识等。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总分100分,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主要考查应聘者动手操作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80分(含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含80分)。如应聘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公开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准考证发放、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各环节入围名单在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排名为准),按专业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含心理测试)。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情况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1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与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四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学校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0731-58290012 (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58291312 (纪委办、监察专员办)
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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