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公安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济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计划共30名,其中文职辅警一:5名(限男性),文职辅警二:5名(限女性),勤务辅警:20名(限男性)。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18—30周岁。文职辅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勤务辅警: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四)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辅警岗位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 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人民警察类或政法类高等学校毕业生,具有文秘、财会、审计、新闻宣传、信息通信技术、视频图像分析、擒拿格斗等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通过《中国孔子人才网》网站实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3日9:00—8月9日16:00;
现场资格认证时间:2022年8月10日9:00—11:30;
下午15:00-17:30;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80号惠通集团406室;
(一)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要求和应聘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因应聘人员提交应聘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聘用等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涉及应聘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济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等报名资料,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应聘文职辅警岗位人员还应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应聘文职辅警岗位人员须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应聘勤务辅警岗位人员不参加笔试。
五、面试
(一)发布面试公告
应职文职辅警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设置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应聘勤务辅警岗位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者确定为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后,在中国孔子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人选名单和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 网上打印系统生成的《济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应聘文职辅警岗位人员提供),各一式一份。
2. 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需一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
3. 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报告时间应在本简章发布时间之后)。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 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出现役证》等材料。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组织面试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
应聘文职辅警岗位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能测评
(一)确定体能测评人选
应聘文职辅警岗位人员按综合成绩,应聘勤务辅警岗位的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量确定体能测评人选。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名单,通过《中国孔子人才网》公布。
(二)体能测评
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3项,分别是“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各项测评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七、体检和政治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应聘文职辅警岗位人员按综合成绩,应聘勤务辅警岗位的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
(二)体检
体检前,在《中国孔子人才网》网站(http://www.kzrcw.com)发布体检公告,公布进入体检和政治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
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有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确定为辅警拟聘用人员。由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济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辅警岗位工作。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试用期间薪酬待遇不变。期间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工作,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按照政策规定,辅警实行层级化管理,根据层级确定薪酬待遇,工资标准:
文职辅警:基本工资2980元/月(含个人部分五险一金),绩效工资10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勤务辅警:基本工资2500元/月(含个人部分五险一金),绩效工资10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工会福利待遇,配发辅警制式服装,定期组织健康查体。
九、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参加各招聘环节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二)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济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三)应聘人员在招聘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不服从现场管理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四)此次招聘简章及公告等均在《中国孔子人才网》网站发布,登陆“中国孔子人才网”主页,进行查阅。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站公告的招聘各环节信息,未及时关注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咨询电话:2967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