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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消防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5 18:48     浏览量:1619

为满足洛浦县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洛浦县消防救援大队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依据《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办法》,结合我县灭火救援工作岗位空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

灭火救援岗位

(二)招聘人数

灭火救援岗位10人

(三)工作地点

洛浦县消防救援大队(洛浦县朝阳路286号、洛浦县交警大队旁)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2、热爱消防工作,志愿献身消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参与非法参与、组织重大事故和其他不良记录。

3、不限户籍地。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身高165cm以上,年龄在18—25周岁(出生日期在1997年9月—2004年9月)的男性公民。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有丰富专业岗位经验(驾驶、医疗、修理、计算机等)人员和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最高不超过27周岁(出生日期1995年9月)。

4、优先录用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照以上(含)驾龄满3年以上和有从事车辆维修特长技能的人员。

5、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疾病,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

三、工作待遇

(一)工资薪酬

每月工资5153元(含五险)、高危行业补助500元。

(二)用工形式

消防救援人员(合同制消防员)采取24小时驻守工作模式(驻守地点为洛浦县消防救援大队);试用期3个月,实行劳务派遣制。

(三)其他待遇

1、按照有关标准,缴纳五险。

2、参加工作后,免费提供食宿、被装和部分生活用品。

3、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4、按规定享受调休制度。

5、表现优异者按照《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办法》依申请享受休假制度。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4日——2022年8月24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30—19:30)

(二)报名资料

具体报名资料见附件

(三)报名地点

洛浦县朝阳路286号消防救援大队(洛浦县交警大队旁)

五、考试安排

(一)政治审查

报名人自主打印附件3中的《政治审查表》并前往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派出所等部门进行政治审查。

(二)体检

报名人员自主打印附件2中的《体格检查表》并前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科目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1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撑)、立定跳远。

(四)面试

以上各个环节,应聘者出现特殊情况或自动放弃的,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六、相关要求

(一)经政治审查、体检、体能测试、面试合格后,洛浦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不少于1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培训时间计入工作时间;培训不合格或自愿退出者,培训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和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审查,取消聘用资格。

(三)凡事在岗前培训过程中不服从管理者一律淘汰。

七、特别说明

本次招聘不设定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测试辅导班和培训班。招聘过程中,我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洛浦县消防救援大队未与任何中介、培训机构等有过任何形式和合作协议,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推荐。

八、考核组成员

消防救援大队1人、消防站1人、县纪检委1人、县人社局1人。

九、联系方式

消防救援大队(咨询电话):0903—788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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