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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9 19:41     浏览量:2819

为深入推进法院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结合法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2004年7月31日);

3.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张家口市户籍,含市辖各县(区),落户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8日;

5.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所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职位

此次共招聘14个职位,118人。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区域的工作岗位。

报名网址:http://60.8.150.161:8093/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9:00—8月14日17:00

缴费时间:2022年8月10日9:00—8月16日12: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要求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查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错失改报机会。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二)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要及时缴费,报名缴费通过网上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报名考务费的报考人员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及时下载并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内容

考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为100分。综合能力测试包括技能测试和笔试。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20%,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一)技能测试

1、时间:考生通过报名后,于8月19日9时,从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测试时间8月21日。《技能测试准考证》载明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的有关要求。考生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技能测试准考证》、个人健康承诺书、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本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或打印截图均可,时间计算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进入考场。

2、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中文录入速度,包括听打录入、看打录入两部分。时间各10分钟,中间休息5分钟,总计25分钟。应试人员按照速录考试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

3、标准

(1)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狗五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华宇拼音、讯飞拼音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

(2)看打录入、听打录入满分分别为100分,两项录入中,必须有一项录入速度在平均每分钟70字以上(含本数)且正确率达到90%以上(含本数)的标准,方可产生成绩,并取两项录入的较高成绩作为技能测试成绩,达不到该标准的,取消聘用资格。

技能测试通过后可进入笔试环节。

(二)笔试

1、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8月26日9时从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为8月 28日。《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的有关要求。考生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承诺书、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本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或打印截图均可,时间计算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政治理论素养、法律基本常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等,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时长60分钟,采用台式计算机作答方式进行。

4、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后现场进行查询。在取得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考生中,根据成绩排名和招聘计划,分聘用单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生的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于8月29日12:00以后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三)资格复审

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时间为8月30日8:00-18:00至8月31日8:00-12:00,地点在张家口开放大学一号楼(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东大街32号)。考生须提供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未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四)面试

根据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和各法院招聘计划,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末位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9月1日9时从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9月3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政治素养、表达能力和基本素质,每名面试考生面试时间为6分钟。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承诺书、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本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或打印截图均可,时间计算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进入考场。

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个人总成绩=技能测试得分×20%+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40%。

(五)体检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人数,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不高于1:1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市中院、各基层法院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如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按技能测试成绩先后顺序确定,如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按照有政法工作经历者,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程序的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有无需要回避的情形进行政治考察。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按照各职位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法院公告栏公示(http://zjkzy.hebeicourt.gov.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核实影响聘用的,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在此期间自动放弃所空出的岗位,依据个人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考生的顺序。

(八)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问题的,被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六、疫情防控工作

为确保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控相关规定,请考生按如下要求做好应考准备:

1.参加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考试的考生须在考试前7天(8月14日前)申领“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河北健康码”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河北健康码”小程序,自动生成个人“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小程序,获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建议考生持续关注个人“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如有异常,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2.考生应随时关注国内疫情权威信息,根据个人健康监测和行程情况,做好参考准备。

(1)考前10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考前7天内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考前7日内无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乡镇、街道>的其他地区,下同)旅居史,考前10天内与新冠阳性感染者、疑似病例无密切接触史,考前7天内与密切接触者无密切接触史,符合上述条件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2)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当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或打印截图均可,时间计算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下同)、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

(3)考前7天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须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鉴别诊断、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风险,持当场考试前48小时、24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检测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考试当天,上述发热、咳嗽等症状未消失的,经考点卫生防疫专业人员排查无疫情传播风险、研判评估可以参加考试的,安排到隔离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4)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完成隔离治疗、解除隔离和医学观察的考生,应当主动向考区所在地考试机构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当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参加考试。

3.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之日起计算,至考前已按规定完成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的,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

4.考前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自离开低风险区之日起计算,至考前已按疫情防控规定完成“三天两检”核酸检测的,持“三天两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进行初步诊断,视情况安排到隔离备用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5.在治疗期、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涉疫风险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河北健康码非绿码,以及按照前款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七、其他相关事宜

1、以上时间安排,如受疫情等影响有变动,以实际通知为准。

2、考生在考试期间除入场验证、身份核验等必要环节,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3、入场时,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

4、请考生认真核对《技能测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相关信息,如与报名时信息不一致或照片打印不出来,请及时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313-2055933。

5、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6、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7、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3-5807705、 0313-2055933

监督电话:0313-2055944、 0313-2055955

附件: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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